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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认定及防范侵权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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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流动时如何保护好商业秘密?

企业营销人员流失如何保护客户资源?

企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经验与技术秘密如何分辨?

企业如何应对商业秘密诉讼,如何未雨绸缪收集固定证据,如何在诉讼中充分举证?

近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举办“法进百企”系列活动暨“企业家学法”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题法治讲座。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知产团队施蕾法官担任主讲,并以知识产权专业法官的视角,就商业秘密的法律定性及价值性评判,如何认定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商业秘密侵权的常见情况,以及企业应对策略等热点问题展开分享和互动。

一、 商业秘密的法律定性及价值性认定

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和经营信息两类,且同时具备“有价值”“秘密性”和“已被采取保密措施”这三项要求的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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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如何认定

商业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评价的时间点应当为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从所属领域相关人员的视角出发,评价争议信息是否已为公开信息或者容易获得该信息。

风险提示

企业可以通过技术人员、技术专家阶段性总结企业秘密情况、对图纸、资料情况予以总结,在生产、经营及政务沟通过程中注重对商业秘密进行一定保护,否则会造成商业秘密因失去秘密性从而无法得到法律认定。

对于将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整理、改进、加工后形成的新信息,通过对公开信息进行重新组合而形成的新的商业信息,其中凝结了新的智慧,并区别于原先的公开信息,此时,若同时符合商业秘密的其他条件,该组合而成的信息也可以被认定为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合理性认定

“合理的保密措施”必须是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之前已经实施,而在发现泄密事实后,为补救而实施了签订保密承诺、限制信息接触范围等措施,不能产生“合理保密措施”的效果,相关商业信息亦无法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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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秘密侵权的常见情况

常见的商业秘密侵权通常非法获取信息、非法披露信息、不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等等情况,司法实践常采取“接触+实质相同-合法来源”规则予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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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应对商业秘密侵权的策略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应当在企业架构层面设置责任部门,在企业信息管理层面对商业秘密进行预先分析、分级和管理;

2、对于不同保密层级的商业信息,应当提前制定分级的规则、相应的保密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3、在管理制度层面,通过明确职责、定岗定人的方式,从以下10个方面建立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体系:

(1)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的部门与人员职责;

(2)明确商业秘密认定的机构与程序;

(3)建立废弃文件、废弃物品的处理制度;

(4)确定商业秘密使用、转让、解密、销毁制度;

(5)构建企业对外交流中商业秘密审查制度;

(6)对外发布信息和广告中的商业秘密审查制度;

(7)企业情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8)企业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制度;

(9)企业商业秘密投资的审查、保护制度;

(10)商业秘密争议处理制度及奖惩制度。

4、在具体操作层面,可以考虑以下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1)建立保密设施,如保密资料室(柜)、保险箱;

(2)对生产车间、实验室、研究室等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3)设置专人处理废弃文件、物品;

(4)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加密处理;

(5)要求研发人员填写研发记录;

(6)专岗人员负责处理、审查对外交流时的相关资料;

(7)合同中明确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及相应后果;

(8)严格限制接触商业秘密人员的范围;

(9)对离职员工采取明示商业秘密范围+必要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