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静安区召开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复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区推进会,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潘敏,静安区委书记安路生,区长陆晓栋等领导出席会议。会上隆重颁发了2015-2016年度静安区文明单位、静安区文明小区、静安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等奖项。
经自评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和静安区文明委审定,春雷所被命名为:2015-2016年度静安区文明单位。此前,春雷所还曾被闸北区政府命名为:2013-2014年度闸北区文明单位。

近日,静安司法局向春雷所转交了文明单位的荣誉证书及奖牌。手捧证书及奖牌,春雷人深深感恩静安区司法局及评委会的培育和肯定,春雷人将继续践行“责任、诚信、品质”的核心价值观,为静安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法治文明建设奉献绵薄之力。


春雷所部分荣誉展示

春雷所积极参与法治文明建设

春雷所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春雷所业务建设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