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上海:《闸北区司法局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
1月20日,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干部,基层司法所所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法律服务所,联调委驻法院工作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应妹主持。
区司法局局长米振荣代表区局党政班子回顾总结了2010年工作,部署了2011年任务。米局长指出:2010年,区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平安世博为核心目标,立足矛盾化解、管理创新和公廉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坚持聚焦重点、狠抓节点、打造亮点、夯实基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围绕平安世博目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三是创新有效机制方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四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在肯定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米局长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性不高。工作中存在拨一拨、动一动的现象,积极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和困难不够,在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上还有空间。二是紧迫感不强。工作中固步自封、安于现状、按部就班,争当岗位能手,争创一流业绩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执行力不够。工作中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主动反馈不够,工作效率、细节、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回顾总结2010年工作中,米局长还谈了四点工作体会:一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紧贴市局、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才能有方向,不迷失;二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充分履职,主动担责,才能有作为,不懈怠;三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才能有亮点,不平庸;四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团结一致,携手拼搏,才能有活力,不消沉。
针对2011年工作,米局长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八届区委十次全会及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继续围绕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导向,做到常态工作节点化,重点工作项目化,重点推进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创新社会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围绕“平安城区”创建,按比例配置安帮、矫正社工,积极落实工作经费和专职干部,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保障;积极探索组织律师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及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善后工作,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引入心理干预于人民调解工作中,认真总结“双疏”工作室的试点经验,在全区各街镇逐步推开。三是提升公民意识,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区法律援助中心硬件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公民理性有序表达诉求。
应妹书记在会上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中的情况,结合2010年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作了专题点评。应书记认为,2010年,局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立足岗位,服务平安世博。在“我是党员我带头,我是党员我奉献”的世博先锋行动和“我为旧改出份力,我为发展做贡献”的主题实践活动中,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在服务平安世博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展示了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重点突出,提高队伍素质。局党委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重点,狠抓窗口规范化建设,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机关党支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三是创新形式,深化律师服务。局党委举办的闸北区首届律师党建工作论坛,有效促进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组织律师党员带头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选定“光明、恒业、恒建、刘春雷”四所党支部为党建基础工作示范点,在争先创优活动中不断深化律师服务。
会议还对荣获2010年度市、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荣获区政府嘉奖人员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