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春雷所代理香港永健国际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永健公司)与张瑞猛等关于上海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一案,受到我国法学泰斗及媒体关注。
该案标的为拥有青浦1号地块国际华城项目的上海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永城公司)之55%股权,潜在价值近10亿元。就上海永城公司控制权,张瑞猛与香港永健公司多次诉讼,从上海法院到香港法院,烽烟不断。2010年10月,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系争股权归张瑞猛所有。而后,春雷所临危受命,代香港永健公司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二审中,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经缜密分析和全面调查,提交了60余份近300页新证据,在二审案件中实属罕见。
因涉及隐名股东等前沿领域,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王家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等五位著名民商法专家,就该案在北京进行专题研讨,出具《法律专家论证报告》,为该案更添分量。
该案还引起中共中央《求实》杂志社关注,刘春雷主任接受该杂志社《小康》杂志记者采访,就该案法律问题回答记者提问。2011年11月1日出版的《小康》杂志,以《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为题,剖析该案涉及的社会、法律热点问题。(详见:http://xkzz.chinaxiaokang.com/xkzz3/newsview.asp?id=5722&lm=6)
该案二审已历时一年多,现终于出现重大转机,上海高院正积极斡旋,力促各方调解结案。
注:新闻媒体对此案的解读和延伸不代表春雷所律师观点,不构成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