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及各部门的关怀支持下,2009年春雷所屡创佳绩,喜获多项殊荣。
一、人均业务量位居全区前三甲。2009年,春雷所在闸北区近60家律所中,人均业务量位居第三名。
二、办案质量深得法院及当事人首肯。2009年,春雷所已办结案件的胜诉率、当事人满意率均超过90%以上,深得各级法院及当事人的首肯。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代理的邳州天合板材批发中心诉上海浦西建筑有限公司公司滥用股东独立地位损害赔偿纠纷案被上海高院选为网络直播案例,上海法院网全程图文直播该案件的庭审实况,引起较大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担当社会责任,被上海市律师协会通报表彰。2009年,春雷所急党委政府之所急,解社会公共之所难,积极参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上海市律协在东方律师网通报表彰这一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对此也予以转载。
四、扶助社会弱势群体,被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评为先进。刘春雷主任作为上海市四川商会副会长及上海市四川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在致力于为商会成员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同时,不忘兼济天下的社会责任,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律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0余起,为困难群体索要回工资、劳务费及各种赔偿款300余万元。2010年2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举行表彰会,授予刘春雷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五、心系全局服务发展,刘春雷主任被聘为政府法律顾问。凭借优秀的专业素质、精湛的实务技能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刘春雷主任被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办事处聘为法律顾问,聘期为2010年至2012年。
六、管理科学亮点多,被闸北区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2010年2月11日闸北区司法局召开工作暨表彰大会,刘春雷所喜获2009年度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所员工都一致表示:要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和信任,要不负厚望、乘胜前进、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