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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萍律师参加《立法法(修正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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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下称:虹桥立法联系点)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议。十余名来自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法学院、律师行业的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士出席,为《立法法》的修改建言献策。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自2020年起成为虹桥立法联系点的顾问单位,本次会议派出副秘书长叶萍律师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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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是一部宪法性的法律,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于2000年3月15日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继2015年第一次修正之后,于2022年再迎修正。会议围绕《立法法(修正草案)》展开立法征询。“将坚持和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立法法》备受与会人员关注,此次立法征询会收集到不少专业建议。与会人士认为:此次立法法修改将有利于进一步建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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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叶萍律师在接受东方卫视、新闻综合记者采访时表示,学习研读《立法法(修正草案)》后,对总则部分的修改印象深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在总则中得到充分体现,比如:突出立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要求;立法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立法法》的修订将从顶层设计的更高层面,为我国的立法制定确定更好的规则。

一、背景资料

2022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于10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届时立法法修正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初次审议。

臧铁伟表示,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重要宪法性法律。我国现行立法法于2000年制定,2015年作了部分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提出明确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认真总结新时代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1.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总则部分进行完善、充实。

  2. 落实宪法修正案和党中央有关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

  3. 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

  4.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

  5. 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

  6. 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7. 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臧铁伟在介绍本次修法亮点时提到: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明确法律草案的说明、统一审议等环节和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在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方面,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授权决定制度。同时,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贯彻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增加代表研读讨论法律草案、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规定。丰富立法形式,增加规定通过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法律和编纂法典等多种形式形成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明确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专项立法计划、立法技术规范等。此外,增加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增加规定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法律法规清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