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静安法院召开“凝共识,聚合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听取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对该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静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树森主持,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协会、破产管理人协会,静安区检察院、司法局、发改委、商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单位受邀出席,静安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吕长缨以及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春雷所党支部书记叶萍律师有幸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代表参会。
座谈会上,叶萍律师在发言中谈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2018年以来,上海高院连续五年制定实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就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完善立审执程序衔接、降低诉讼时间成本等方面出台改革举措,推动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执行合同”指标位居全球第5位,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上升10位次。在最新一轮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上海法院“解决商业纠纷耗时”和“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两项指标获得满分,成为国内最佳实践。在世界银行对中国营商环境的测评中,上海是其测评的两个样本城市之一并占55%权重,上海法院为中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的提升做了较大贡献。咱们上海3万多名律师是上海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见证者和受益者。
就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叶萍律师建议:
一是继续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高效处理各类涉产权保护案件。
二是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契约自由,通过公正裁判案件,树立和保护市场行为中的契约精神、诚信原则,确立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规则。
三是平衡用工双方利益,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兼顾企业发展并重,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
四是进一步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通过强化对诉讼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委托司法鉴定等环节办理时间和运转周期。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司法赋能增速,扩大在线庭审、异步诉讼、电子送达、电子阅卷的应用范围。
五是继续破解执行难、高效推进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权益。在审理破产案件中,要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防止以破产之名行逃废债之实。
其他与会嘉宾在座谈中亦充分肯定了静安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并从提升立审执工作质效、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健全诉前调解机制、完善执行案件办理、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清理破产存案、挖掘培育精品案例、加大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希望与静安法院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出更多“静安实践”,贡献更多“静安方案”,体现更多“静安智慧”。
交流环节,吕长缨专委及参会各庭室负责人就与会嘉宾提出的问题和静安法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应。
陈树森副院长感谢与会嘉宾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并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将它们融入到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就下一步工作,陈树森副院长希望与相关单位加强合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为当事人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元更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选择,通过诉源治理,最大程度上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社会成本。
二是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的合力化解,加强府院联动力度,加大对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的清理,加强对仲裁的司法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涉外纠纷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解决机制,为当事人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公正更高效的纠纷解决公共产品。
三是进一步推进情况信息的互动交流,通过会签协议等形式,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了解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和法院自身存在的不足短板,更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优化举措、完善服务,为当事人和市场主体提供可触可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