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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所召开律师警示教育动员会

闸北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召开后,春雷所行动神速,率先启动了本所的律师警示教育。

1、4月21日中午11:30,刘春雷主任在杭州中院开庭结束后便马不停蹄赶回上海。下午5:00,叶萍律师向刘春雷主任专题汇报闸北区司法局的会议情况。下午6:00,律所管理层专题研究刘春雷所警示教育的相关工作。晚上9:30,叶萍律师亲笔完成《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律师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初稿)。

2、4月22日上午9:30,刘春雷所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就律师警示教育作动员部署。动员会上,叶萍律师全面传达了闸北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米振荣局长的重要讲话、应妹书记贯彻会议精神的指示意见。动员会上,刘春雷主任对律所成员提出五项工作要求:

  1. 从大的政治及时势背景出发,以李庄案为戒,重新学习领悟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及执业理念,严格审视我们的执业操守和执业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2. 从春雷所发展的现实历程,全体成员务必坚定律所“责任、诚信、品质”的核心理念、坚持紧抓政治思想、党建工作、文化建设、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的发展路径。

  3. 立即行动,掀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观等为主要内容的“学理论、用理论”的新高潮;要善于总结提炼学习成果,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及理论文章,展示警示教育的理论成果。

  4. 以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依法尽责开展执业活动为抓手,将警示教育活动与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引导律师服务世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提升律所品质和影响力,争创闸北区、上海市乃至全国的律师警示教育先进典型。

3、动员结束后,叶萍律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专题,为律所成员讲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全所成员都认真聆听并仔细记录,一致表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思想和行动的指南,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4、春雷所警示教育活动的创新举措:

  1. 扩大了警示教育的对象,除执业律师外,实习律师、行政人员一并纳入警示教育对象。此举旨在将教育关口前移,让律师后备人才提前受到教育,让律所管理人员了解律师管理的各项要求,全方位监管律师执业行为。

  2. 分专题学习,律所主任刘春雷律师、律所支部书记叶萍律师、业务主管李玉峰律师将就学习内容做专题讲解和辅导。律所成员将在每一专题学习结束后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论文。

  3. 对学习时间作出严格规定。律所保证每周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时间安排在每周五下午3:00至5:30。个人保证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4. 在律所网站、期刊上开辟警示教育专栏,反映警示教育活动的动态及学习教育成果;

  5. 规范警示教育活动档案资料,律所建立警示教育专用记录本、文件资料传阅学习专卷,并为律所成员配备统一规范的学习笔记本。

  6. 安排专项资金,为律师警示教育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