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欢迎您
中文版 English 手机版
热线:86 + 021-36391266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首页 » 春雷风采 » 春雷动态

春雷所案例被上海高院选为案例研判案例

2010年4月,本所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代理的案件——邳州市天合板材批发中心诉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一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上海审判实践》选为研判案例。【详见《上海审判实践》2010年4月 (总第208期)第53页—55页】

精彩现场庭审内容,请点击此处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