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先后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
9月13日上午,春雷所召开“律所管理、业务考核”专题研讨会。
会上,叶萍书记首先向大家传达了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东方大律师”“上海优秀律师”“上海优秀青年律师”“上海优秀女律师”评选的《通知》,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两个《规则》。
关于评优活动,叶萍书记要求:律所将以党建工作的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希望律所的每一位律师要有强烈的创先争优意识和目标。对照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协的评优条件,大家在硬件或软件上会有差距和不足,但我们要把这些条件作为标准,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锲而不舍地奋斗,不断接近甚至超越我们的目标。律所的青年律师要有做好“长跑”运动员的心态,戒骄戒躁、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关于律所管理和执业考核,刘春雷主任强调,要把“两个规则”的贯彻执行作为我所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并做好以下几点:
一、严格把好律师行业准入关。对申请来律所实习的人员,要严格审查其道德品行,前移管理关口,注重提升历练实习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细化律所《见习、实习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对实习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
三、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与考核。在对律师的月度、年度考核及案件业务考评中,重点考查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是否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是否严格遵守律所的各项业务规程等内容。
回顾自己的执业生涯,刘春雷主任感慨地说道,律师成长之路艰辛而漫长,但“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希望青年律师能深刻领悟律所“责任、诚信、品质”的核心价值观,要有法律人铁肩担道义的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要有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品质理念。希望咱们律所的“新”“老”律师“齐心协力、共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