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举行表彰会,春雷所喜获2010年度劳务(维权)工作二等奖。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李成平主任、胡玉林副主任亲自将“川籍在上海、江苏、山东、安徽四省市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服务站”的牌匾授予刘春雷主任。
获奖后,刘春雷主任表示,一定谨记自己作为上海市四川商会副会长、上海市四川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四川省政府驻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的光荣职责和使命,在致力于为四川省政府驻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办事处、商会成员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同时,不忘兼济天下的社会责任,积极为川籍务工人员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