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6月11日上午,春雷所党支部举行“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学细悟《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叶萍书记以“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为关键词,为全体党团员做导读导学。党课伊始,全体成员还共同观看了《条例》解读的相关视频。


叶萍书记指出,本次专题党课聚焦的主题是: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定该条例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关于本次条例修订,请大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二是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三是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四是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五是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六是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七是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条例》分则“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5条,修改2条。
希望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体成员深刻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性,明确作为法律工作者在维护党的纪律和法律尊严方面的责任和使命,全体成员应更加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廉洁的法律服务,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
刘春雷主任:今天全体成员一起学习党纪条例党课,通过各位成员的表态,我感觉春雷成员在思想上得到较大的提升,这里我想聊下关于“党大”和“国大”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在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下,中国正走向繁荣富强、中华民族正行进在伟大复兴之路上。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党都能准确把握形势,制定正确的战略策略,带领国家和人民不断前进。我这里总结三句话分享给大家一是“态度决定一切”二是“办法总比困难多”三是“持之以恒,不过一二年,自尔精进而不觉”。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我们要是将学习成果与律所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社会提供更加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潘蕾律师: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立足之本。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要求,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真正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心有所畏。
石曼萍律师:本次《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对党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身为一名法律行业的共产党员,我也深刻感悟到,违法必违纪,党员的一言一行都应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运用在日常办案中,针对具有党员身份,但仍存有失信被执行行为或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亦可向其党组织反映,以纠正、监督其党员形象。
王语嫣律师:经过《条例》专题党课的学习,我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是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战斗力的关键因素。全体党员应当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引导身边的同事和群众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陈汶轩律师助理:新修订的《条例》第十章强调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处分,也可运用到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中来,工作是干出来的,不是“挂”出来的,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群众干实事、谋福祉上。
杨沁源行政助理:新修订的《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长期化、制度化的强烈信号,同时也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新时代的要求。作为预备党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紧跟党组织的步调。
杨栩律师:党员应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胥艺美律师:《条例》第十章规定了对不负责任、不愿担当等多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员干部列明了“负面清单”,是司法能动履职的重要遵循。例如,近年两起涉外管辖权异议案中,同样面对外国当事人提出的中国法院“不方便管辖”异议,第一起案件,法院拖拖拉拉审查近一年半后,以“不方便管辖”为由驳回起诉,最后在案件评查中被定为重大瑕疵;另一起案件,法院严格把握认定标准,依法积极行使涉外管辖权,展现了中国法院的实干担当,被评为今年的典型案例。两案的鲜明对比体现出唯有勇挑重担、积极作为,时刻将党的工作纪律作为履职尽责的“标尺”,才能在重重考验中不断增强“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毅力。
丁佳颖律师助理:《条例》的修订,一方面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另外一方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今后的党员干部发挥积极带头作用起到了指引作用,扫清社会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法规。
李慕言律师助理:《条例》的修定,是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的必然产物。面对党内存在的各种违纪问题,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纪律处分制度来规范党员行为,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王丕竹律师助理:通过学习《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条例》的学习不仅仅是对知识的积累,更是对党性修养的提升,对理想信念的坚定。
范婷婷行政助理:通过本次党课学习,我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修订后的《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处行政管理岗位的我要时常衡量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行能力。要勇于担当,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增强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深入的学习,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党纪党规既是帮助我们正衣冠的“镜子”,又是告诚我们慎言行的“尺子”。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
丁诗婷行政助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