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胜利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春雷微论坛自7月21日起开展贯彻会议精神的专题学习,本周“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版块,由党员律师石曼萍、律师助理王丕竹就《决定》中关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学习交流。

☞王丕竹律师助理分享了学习《决定》之“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心得体会:科学有效的宏观经济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标任务来看,高质量发展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复杂度的提升,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扩展,需要从多个维度综合施策,将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从发展战略来看,传统的宏观调控主要表现为逆周期调节,着眼于熨平短期经济波动、解决当前问题,当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都是中长期的,需要侧重跨周期改善总供给,提升经济潜在增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预期管理来看,当前社会预期偏弱,企业存在不愿投、不敢投现象,稳预期、强信心,解决内需不足的矛盾,强化政策统筹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从政策协同来看,经过多年努力,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成型,但政策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全面精准分析系列政策的叠加效应,切实防范“合成谬误”,促进政策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的决策意图。

☞石曼萍律师分享了学习《决定》之“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大突出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一体部署,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部署,并统一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创新本质和规律的深刻洞察,充分体现了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和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