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被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授予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2009年,刘春雷所在为上海四川商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同时,时刻不忘“兼济天下”的社会责任,切实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一年来,刘春雷所为川籍在江、浙、沪、皖等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做了大量的维权工作,为他们索赔回经济补偿或赔偿3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春雷主任表示,刘春雷所在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同时,会更多关注弱势群体,切实履行“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