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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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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2009年11月20日至22,春雷所叶萍律师出席西南政法大学第六次全国校友工作会议。

  • 2009年11月19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受邀参加川大上海校友会“2008-2009”年会。

  • 2009年11月18日至19日,春雷所以“心存感恩,回顾过去;担当责任,畅想未来”为主题庆祝律所成立一周年系列活动。

  • 2009年11月12日,中共上海市闸北区司法局党委召开第14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建立中共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支部,由叶萍任支部书记。

  • 2009年10月29日,春雷所代理的邳州市天合板材批发中心诉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一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选中为“网络直播”案例。

  • 2009年10月14日,闸北区领导莅临春雷所调研。

  • 2009年9月29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参加上海市四川商会国庆晚宴。

  • 2009年8月26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律师出席四川商会法律讲座。

  • 2009年8月8日,春雷所网站顺利开通。域名:www.lcllawyer.com。

  • 2009年8月3日,春雷所刘春雷律师为浙江安德电器有限公司举办法律讲座。

  • 2009年7月25日,春雷所进一步完善执业监督工作,明确由执行主任叶萍律师、业务总监李玉峰律师负责该项工作,并郑重承诺:凡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律所执业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 2009年7月7日,闸北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凌敬贤一行莅临春雷所调研。

  • 2009年7月4日,春雷所执行主任叶萍主任就《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接受《新民网》记者采访。

  • 2009年7月1日,春雷所全面执行新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2009年7月1日,春雷所举办“迎七一,促党建”座谈会。

  • 2009年6月,春雷所成功签约,新担任上海、浙江、江苏、四川6家外资、国有、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 2009年6月14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夺得由上海四川商会主办的围棋、象棋比赛的围棋一等奖、象棋二等奖。

  • 2009年6月3日,春雷所执行主任叶萍主任参加“科技发展、世界一流、未来生活”为主题的女企业家交流活动。

  • 2009年5月20至22日,春雷所执行主任叶萍主任成功省亲西南政法大学。

  • 2009年5月3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喜获上海律师围棋比赛团体第五名佳绩。

  • 2009年5月8日,春雷所叶萍律师经选举并报闸北区律师工会工作委员会批准担任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工会组长。

  • 2009年4月20日,春雷所工会组织经闸北区律师工会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

  • 2009年4月20日,春雷所启用所新的规范化管理与信息互动平台,律所管理再上新台阶。

  • 2009年3月9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应邀为中冶集团宁波某公司开设建筑工程法律事务专题培训。

  • 2009年2月28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出席中冶集团上海某公司2009年工作会议并为公司高层领导举办法律讲座。

  • 2009年2月24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受中冶集团东南某公司邀请出席该公司2009年工作会议。

  • 2009年2月28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上海东方律师网头版重要栏目刊登通知,通报表扬春雷所积极促进大学毕业生工作就业。

  • 2009年2月16日,春雷所积极参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行动,获得上海市律师协会通报表彰,2009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对此予以转载。

  • 2009年2月4日,春雷所执行主任叶萍主任应邀出席闸北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 2009年1月20日,春雷所执行主任叶萍律师出席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2009年度年会。

  • 2009年1月18日,春雷所以“心存感恩、回顾过去;担当责任、畅想未来”为主题,举行律所成立一周年庆典活动。

  • 2009年1月13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出席四川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成都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上海四川商会、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公室举办的2009年川沪友人迎新联谊会,并受到上海市、四川省领导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