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出席“公设辩护人基本内容与发展前景”理论研讨会。
2012年12月18日,春雷所叶萍律师前往北京金茂威斯汀酒店出席四川大学北京校友会联谊活动。
2012年12月12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出席“希望之路-刘永行与川商话发展”论坛。
2010年12月3日,春雷所乔迁至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祥腾财富广场3号楼802室。经过两年多的迅猛发展,律所驶入了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快车道。
2010年12月,春雷所与香港永健公司、大中华国际集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2010年11月22日,春雷所召开律所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化律所规范化、品牌化建设的各项举措。
2010年11月20日,春雷所执行主任叶萍律师应上海市律师协会邀请出席“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品牌化、规范化建设研讨会”。
2010年11月15日,经上海市司法局核准,春雷所注册办公地变更为: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祥腾财富广场3号楼802室。
2010年11月6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在上海会晤大中华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黄世再先生,双方达成好合作意向。
2010年9月27日,闸北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应妹莅临春雷所调研。
2010年9月18日,西南政法大学律师联谊会成立大会暨西南政法大学律师联盟签约仪式在重庆五洲大酒店隆重举行。刘春雷所作为上海地区两家成员之一,荣幸成为西政律师联盟成员,刘春雷主任获选律师联盟董事。
2010年9月17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书记受西政律师联谊会、西政校友总会邀请,回母校参加60周年校庆大典,叶萍书记成功主持西南政法大学首届律师论坛。
2010年9月16日,春雷所代理的的案件——邳州市天合板材批发中心诉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一案,被列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的八个分别涉及企业出资、企业经营、企业治理、企业融资等多方面的企业风险警示案例。
2010年12月13日,春雷所召开“律所管理,业务考核”专题研讨会。
2010年8月30日,春雷所支部书记、执行主任叶萍律师受邀参加在上海花园饭店隆重举行共青团四川省委驻上海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被任命为共青团四川省委驻上海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2010年8月27日,春雷所叶萍律师受邀参加四川商会女企业家联谊会。
2010年7月21日,春雷所就代理的秀域公司诉新版《红楼梦》摄制公司仲裁案发表重要声明。
2010年7月19日,春雷所与上海秀域美容有限公司签订聘请律师合同,由刘春雷所作为秀域公司的代理人,向北京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状告新版《红楼梦》摄制公司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该案收到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作为秀域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刘春雷所派出强大阵容,由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李嵩飞律师代理此案。
2010年7月17日,春雷所参加上海四川商会北片区首届运动会。
2010年6月30日,春雷所组织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到浙江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开展别开生面的党建活动,缅怀中国共产党开天辟地的峥嵘岁月。
2010年6月28日,春雷所党支部书记叶萍律师参加在闸北司法局隆重举行的“闸北区首届律师党建工作”论坛,并在论坛上作题为《以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基础工作为抓手,推动律所党建又好又快发展》的发言,赢得与会领导及评委的一致好评,该论文荣获三等奖。
2010年6月18日,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新民网全称直播春雷所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代理的天盛(上海)数字电视发展有限公司诉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0年6月,上海四川商会网站持续报道春雷所骄人成绩。
2010年5月21日—22日,闸北区召开律师工作会。会上我所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叶萍律师荣获闸北区优秀女律师,并作为女律师及获奖代表在大会上做题为《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执业效果“三统一”》的而发言。
2010年5月19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陪同闸北区领导世博“接访”。
2010年5月6日,春雷所举行律师警示教育首次专题学习会。
2010年4月28日,春雷所喜获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命名为闸北区“共青团号”,并授予“闸北区长征突击队”荣誉称号。
2010年4月26日,春雷所叶萍律师应上海四川商会邀请,作为上海四川商会女企业家代表,提前参观世博园区。
2010年4月,春雷所代理的的案件——邳州市天合板材批发中心诉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一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上海审判实践》选为研判案例。
2010年3月,春雷所在闸北区58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被闸北区司法局确定为法律服务系统“迎世博、冲刺100天”示范律所。
2010年3月23日,春雷所喜迎上海市、闸北区司法局“迎世博,冲刺100天”工作组检阅。
2010年3月15日,春雷所积极参加闸北区315维权活动。
2010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参加闸北区“矛盾大凸显,律师大作为”研讨会。
2010年2月25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当选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叶萍执行主任当选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2010年2月11日,春雷所喜获由上海市闸北区司法局颁发的“2009年度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嘉奖。
2010年2月5日,春雷所在锦荣国际大酒店举行2009年度迎春团拜会。
2010年2月5日,春雷所举行2009年度先进表彰会。财务总监戴懋辉荣获最具奉献奖,李玉峰律师荣获最敬业奖,陈永为荣获最高效率奖、李嵩飞荣获最佳文书奖。
2010年2月5日,春雷所举行首届“迎新春争上游扑克比赛”。经过激烈角逐李嵩飞、柏跃玲、陈永为分获冠亚季军。
2010年2月4日,春雷所喜获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颁发的“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称号。
2010年2月4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被四川省政府驻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办事处法律顾问,聘期为2010年至2012年。
2010年1月8日,执行主任叶萍主任出席“女主任迎春交流恳谈会”。
2010年1月6日,春雷所刘春雷律师参加闸北区政府信访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