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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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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2011年12月20日,春雷所叶萍书记出席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成都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上海市四川商会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共同主办的“汇智川商踊动浦江”——2012年川沪友人迎新联谊暨上海市四川商会成立五周年晚会。

  • 2011年12月13日至16日,春雷所党支部书记叶萍律师荣幸出席闸北区第九次党代会。

  • 2011年12月12日,春雷所受邀出席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共同主办的“上海企联首批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 2011年12月3日,春雷所青年志愿者刘凯、王晓伟、邵志龙与杨晓丽参加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民政局共同举办的“爱心上海,爱汇浦江”活动。

  • 2011年11月15日,春雷所党支部书记叶萍律师、党支部委员李嵩飞律师荣幸出席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代表大会,叶萍书记高票当选闸北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得票名列律师候选人之冠。

  • 2011年10月,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就香港永健公司与张瑞猛等股权纠纷一案接受《小康》杂志记者采访。该杂志在2011年11月1日出版的期刊中以《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为题报道此案。此前,我国法学泰斗江平、王家福、杨立新等就此案在北京举行专家论证会。

  • 2011年10月17日, 春雷所就“淘宝事件”举行专题研讨会。《东方律师网》在《律所动态》栏目报道研讨会情况。

  • 2011年10月11日,《东方律师网》在律师文化《人文荟萃》栏目的首条刊发张洁律师在《我与春雷》征文赛中的获奖作品——《峥嵘俱往矣,风流还看今朝》。

  • 2011年10月8日, 春雷所为庆祝建所三周年,以“我与春雷”为主题举行的征文赛。张洁、汤新裕、杨晓丽三位成员获奖。

  • 2011年9月8日,上海市司法局党建办主任张鲁滨一行在闸北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应妹,副书记凌敬贤的陪同下,莅临刘春雷所视察指导党建工作。

  • 2011年8月26日至27日,春雷所团队精神拓展训练在浙江雁荡山圆满举行。

  • 2011年8月18日,春雷所刘春雷律师、鲁志昆律师作为前伦敦金融城中国区首席代表刘莹自杀一案代理人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该杂志于8月18日头版以“外企梦魇:伦敦金融城中国区负责人自杀始末”为题刊登报道。

  • 2011年8月17日,受叶萍律师委托,春雷所杨晓丽代表春雷所出席闸北区彭浦新村街道困难大学生帮扶座谈会。

  • 2011年8月13日,春雷所叶萍律师出席“远离故土的梦-乐歌原创音乐暨中外名歌名曲音乐会”。

  • 2011年8月10日上午,闸北区政府孙国彪副区长在区政府办洪明铭副主任、区司法局米振荣局长、吴群副局长的陪同下,莅临指导春雷所工作。

  • 2011年7月13日,春雷所叶萍书记出席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业务研究会”第一次全会。

  • 2011年7月8日至10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前往江西庐山出席“中国低碳行动联盟项目对接会,并与多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 2011年6月29日,春雷所叶萍律师、张洁律师被上海市总工会聘为女职工法律志愿者。

  • 2011年6月26日,春雷所党支部荣获闸北区两新组织“五好”党组织光荣称号,闸北区近八十家律所仅三家律所获此殊荣。

  • 2011年6月15日,春雷所召开迎接市、区政风、行风评议动员会。

  • 2011年6月10日,春雷所代表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参加闸北区两新组织纪念建党90周年“学党史、增信念”党史知识竞赛并荣获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 2011年6月1日,刘春雷主任出席上海市四川商会、美国马里兰州共同主办的“天府之国·马里兰音乐之夜”活动。

  • 2011年5月19日,律商联讯Martindale-hubbell 全球运营总监德里克·本顿到访春雷所,就与春雷所的合作事宜进行商谈。

  • 2011年5月4日,刘春雷主任当选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叶萍书记连任“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业务研究会”委员。

  • 2011年4月28日至29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前往武汉出席中部低碳崛起论坛之中部企业家低碳行动峰会。中国低碳行动联盟特聘请刘春雷主任出任法律顾问。

  • 2011年4月22日至23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书记在上海寰鑫富贵天地酒店出席2011年度闸北区律师工作会。刘春雷主任荣获闸北区优秀律师。

  • 2011年4月20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李嵩飞律师代理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属的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以视频的方式全程直播。

  • 2011年4月13日,春雷所叶萍书记出席上海高院、上海律协共同举办的“公司强制清算问题”座谈会。

  • 2011年4月12日,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书记受母校西南政法大学邀请,出席第四届“感动校园-西政学子年度人物”颁奖典礼,并与校领导张国林、温良、袁永新,大中华国际集团主席黄世再,副总裁暨深圳校友会副秘书长黄汉平、2009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当选者周纪萍、徐淑均等作为颁奖嘉宾。

  • 2011年4月8日,春雷所以“创先争优做表率,凝心聚力立新功”为主题召开2011年度“创先争优”工作会。

  • 2011年4月2日,春雷所与上海喜购贸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 2011年3月30日,春雷所喜获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颁发的“2010年度劳务(维权)工作二等奖”。同时,刘春雷所被确定为“川籍在上海、江苏、山东、安徽四省市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服务站”。

  • 2011年3月26日,春雷所叶萍书记经过海选、多次投票、考核、公示等程序荣幸当选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出席了在上海展览馆举办的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会议。

  • 2011年3月26日至27日,刘春雷主任前往北京出席中国低碳行动联盟大会,刘春雷所荣获中国低碳联盟爱心会员单位荣誉称号。

  • 2011年3月7日,春雷所代理的创维天盛案全胜告终。

  • 2011年2月25日,春雷所举行《刑法修正案(八)》专题学习研讨会。

  • 2011年2月24日,经闸北区司法局的全面考查和严格遴选,春雷所荣幸成为闸北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示范点,全区近70家律所仅有4个律所获此殊荣。

  • 2011年2月24日,春雷所叶萍书记当选为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闸北区近70家律所近800名律师中仅有16名律师获此殊荣。

  • 2011年2月20日,春雷所全面研习《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1年2月14日,春雷所召开“围绕目标献良策,群英论剑创辉煌”暨2011年目标管理研讨会。

  • 2011年1月14日,刘春雷所“群英荟萃,给力2011”迎春年会隆重举行。

  • 2011年1月14日,刘春雷所首届“春雷杯”律师风采大赛暨模拟法庭大赛成功举行。

  • 2011年1月8日,刘春雷主任、叶萍书记代理的案件——邳州市天合板材批发中心诉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一案,被列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的八个分别涉及企业出资、企业经营、企业治理、企业融资等多方面的企业风险警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