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上海市政府就率先下调单位缴存社保费率举行通气会。据上海市副市长时光辉介绍,上海市积极响应中央工作要求,率先将单位缴纳社保的费率由原来的35%降至32.5%。此次费率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年可为企业减负135亿元。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率调整情况统计表
一、此次费率调整涉及险种
此次费率调整,涉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共下调2.5个百分点,即: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21%降为20%,下降1个百分点;
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11%降为10%,下调1个百分点;
失业保缴费费率从1.5%降为1%,下调0.5个百分点。
上海市社保单位缴费比率
此前,上海市单位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为:基本养老保险21%、医疗保险11%、失业保险1.5%、工伤保险0.5%和生育保险1%。因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几乎无下调空间;故仅能下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率。
二、此次费率调整仅下调企业费率
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中,包含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一方面,国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8%和2%。上海市个人缴费的费率已无下调空间。加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要计入个人账户,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
另一方面,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不论是当前还是长远,企业的平稳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都至关重要。当企业发展面临困难,降低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可降低企业成本,缓解企业困境。
上海市单位缴纳社保费率调整统计表
三、此次费率调整不会降低参保人员待遇
目前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良好,有一定积累且年度有结余。仅养老和医疗两块,2015年累计结余均在1000亿元以上。此次降低费率后,仍可实现当年结余。此外,上海市还会根据国家部署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大财政、国资等对社保基金的支持力度,增强上海社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保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步提高。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重代际平衡,其待遇确定主要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和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四个因素。退休后的待遇增长在国家统筹安排下,主要考虑物价增长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此次下调企业缴费费率,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16年这四个因素“三不变一上升”,即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上升到42万元。因此,这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的费率下调后,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仍会有适当提高。
失业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失业保险金的水平主要取决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本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对上述两个因素产生影响,也就不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尽管这次下调了失业保险金费率,但上海市将从4月1日起继续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今后也还将根据物价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继续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
此次费率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2016年1月1日至今,单位已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实施清算退还给单位。
叶萍、杨雅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