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春雷所王丕竹律师助理。近日,公安部发布了五起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均是打着为老养老名义实施犯罪,涉案金额超23亿元。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多发,作案手法翻新、套路升级,极具欺骗性、迷惑性。本期春雷云法解析相关案例,帮助大家,尤其是老年朋友,擦亮双眼、识破骗局,谨慎投资,捂紧钱袋子。
概念: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套路1:以销售墓地返利为名非法集资
2016年至2019年,王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某殡葬服务公司名义,推出1年至5年期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1年期为例,王某等人承诺客户购买其公司墓地满1年后,如愿意退还墓地,公司将以购置金的8%~15%向购买人支付利息,并返还全部本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800余名。2024年12月,包头市石拐区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等人作出有罪判决。
套路2:以医养结合为名非法集资
2013年以来,李某等人注册成立某养老产业公司,打着“医养结合”的幌子,以出售消费卡、内部增资扩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消费卡模式为:出资人购卡后,公司按照购卡金额的1.2倍进行充值,消费卡可在指定的养老院、医院使用。两年期满后,出资人可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如未产生消费将按实际出资金额的1.2倍退还,即两年给付20%的利息。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12亿元,参与人员50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95%)。目前,李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套路3:以投资保健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2023年12月以来,任某等人注册成立某植物科技公司,以投资“食叶草”项目为名,在老城区的菜市场、公交站台、公园等场所招揽老年客户,宣称“食叶草”为国外传来的保健品,对老年人有独特的保健功效,大面积种植可带来可观收益,承诺每单投资3000元,60天后退还本金和200元收益利息。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34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90余名。目前,任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套路4:以销售养老预付卡会员卡为名非法集资
2014年以来,廖某等人以其实际控制的某养老院为名,将服务分为“铂金卡”“钻石卡”“至尊卡”等六个等级,宣称客户缴纳预定金后,不仅可享受相应折扣的养老入住优惠,每年还按年化8%~11%发放“福利补贴”(利息),并承诺3年后退还本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约4亿元,涉及参与人3000余名。案发后,廖某等57人被抓获归案。2025年1月,鄂州市华容区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廖某等人作出有罪判决。
套路5:以提供康养旅游为名非法集资
2019年以来,龚某等人注册成立某康旅文化集团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分公司,在各地公园、广场招揽中老年人游客,以3天2晚398元的低价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召开项目推荐会,并由业务员点对点向游客推销旅居项目,以18%~24%年化高利息为诱饵吸引投资。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6亿余元,涉及参与人8000余名。目前,龚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养老需求激增、医养资源缺乏、子女关注不够等社会痛点,专掏老年人“钱袋子”。公安部提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以下六大特征:
1.高额回报:承诺高于银行正规理财产品的利息,声称“零风险”“稳赚不赔”。
2.熟人拉拢:利用亲戚、朋友、邻居等关系推荐项目,专门“杀熟”。
3.请专家站台:所谓的专家、名医、成功人士开设讲座,全都是托儿。
4.眼见为实:组织参观豪华的养老基地、旅游景点,制造实力雄厚假象,实际上多为租借或虚构的场所。
5.温情攻势:叔叔阿姨叫得亲热,提供贴心服务,打感情牌,就为你兜里的钱。
6.搞饥饿营销:名额有限、限时优惠、错过不再有,制造紧张气氛催促你尽快掏钱。
在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立案标准为:个人吸收资金≥20万元,或对象≥30人;单位吸收资金≥100万元,或对象≥150人。
☞集资诈骗罪
立案标准为:个人诈骗≥10万元(数额较大);单位诈骗≥50万元。
警惕风险信号!如果发现公司或者销售主体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显缺乏兑付能力,或者已出现兑付困难,那就应该立即进行报警。
善用法律武器!一旦上当受骗,受害人及家属可通过司法机关,对涉案公司及人员的相应资金进行查控冻结,最大可能挽回损失。
筑牢亲情防线!最根本的预防之道在于子女的关怀。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多关心父母的生活和想法,舒缓“空巢”焦虑,让骗子们无缝可钻。
本期春雷云法就聊到这里,感谢朋友们倾听! 春雷云法将持续解读新规动态,研析典型案例。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