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春雷所律师助理李佳楠。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六起典型案例。《解释》明确了“掩隐犯罪”的裁判规则,典型案例亦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引。本期春雷云法将重点解析其中的四起案例,帮助大家识别犯罪、防范风险。
【案情简介】2020年9月至10月,安某等三人合谋,通过网络平台为他人转移资金牟利。安某在网上与电诈集团联系,提供郭某的多张银行卡账户接收资金。郭某负责注册登录线上交易平台,陈某负责用转入资金购买虚拟货币后转至指定账户。三人共帮助电诈集团转移资金50余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根据安某等三人的供述及聊天记录等证据,足以认定三人明知资金为电诈犯罪所得,仍利用虚拟货币帮助转移犯罪资金,构成掩隐犯罪,且情节严重。判处安某、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典型意义】随着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兴起,犯罪分子常借助技术手段来掩盖犯罪资金来源和性质。本案明确了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资金属于《解释》规定的“其他方法”,要求司法机关透过资金流转表象,准确识别各类新型犯罪手段,实现精准打击。
【案情简介】珠宝店主詹某在店员汇报交易异常、本人银行卡被冻结并被告知涉诈的情况下,仍继续配合可疑人员完成黄金交易,收取购金款600余万元,已查明系电诈犯罪所得。后,詹某积极协助追赃,挽回损失500余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詹某明知他人利用大额黄金交易方式转移犯罪所得,仍配合交易,构成掩隐罪,且情节严重,判处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了黄金交易商作为“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强调要根据交易异常性、聊天记录等证据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同时体现了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的司法理念。
【案情简介】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陈某经营废旧金属回收公司,明知李某所售铺路钢板来源不明,仍长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并转卖。支付货款1600余万元,非法获利600余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陈某结合社会常识和工作阅历,足以判断钢板系犯罪所得,其行为构成掩隐罪,且情节严重,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了废旧金属回收从业人员的审查义务,强调对“明知”要进行实质判断,体现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严惩态度,警示从业人员要树立法律底线意识,合法合规经营。
【基本案情】2023年11月,满某为洗钱团伙收集银行卡,操作资金转移,涉案金额78万余元,安排取现25万余元,获利9100元。一审认定满某犯帮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后,检察院提起抗诉。
【裁判结果】二审法院认为,满某明知系犯罪所得而提供资金转移帮助,构成掩隐罪;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满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二万二千元。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了涉“两卡”案件中帮信罪与掩隐罪的界分标准,应综合考察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内容、提供帮助的类型和方式。帮信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的行为,而掩隐罪是明知系他人犯罪所得而掩饰隐瞒的行为,
虽然掩隐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春雷所提醒大家:
1、警惕“高佣金”跑分洗钱:切勿出借银行卡、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替他人代收、转移来源不明的资金,这极可能是在洗白犯罪所得。
2、拒绝“轻松”的取现套现:拒绝以任何名义代为取现、套现的请求。即使对方承诺报酬,一旦资金涉诈,则可能构成共犯。
3、核实转账资金来源:为亲友帮忙转账前,务必询问并核实资金真实来源,应对所谓赌资、货款、退款等说辞保持高度警惕。
4、认清法律后果:掩隐罪刑罚严重,切勿因一时义气或蝇头小利,自毁前程。
本期春雷云法就聊到这里,感谢朋友们倾听!春雷云法将持续解读新规动态,研析典型案例。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