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服务专业机构,春雷所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保护和服务,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作为专业优势服务领域精心打造。10年来,刘春雷律师团队共办理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近百起,涉及专利、实用新型、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
鉴于春雷所在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的业绩,经上海发明协会严格审核,春雷所于2013年4月15日荣幸成为上海发明协会理事单位。此项殊荣是春雷所成为首批获得商标代理资质律师事务所后,在拓展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中取得又一突破和成果。
【上海发明协会背景资料】
1984年9月7日,国家科委、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国内各方面热心发明工作的科学家、新老发明者及有关部门领导倪志福、王兆国、武衡、沈鸿、王崇伦、钱学森、严东生、宋健、陈惠波等一百零三位同志的倡议,决定成立中国发明协会。1985年4月22日,上海市科委、市总工会向上海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成立上海发明协会的请示报告》,获准后,即由市科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专利管理局等单位共同组成上海发明协会筹备委员会,着手各项筹备工作:起草协会章程、征集会员、筹建协会领导班子等。1986年5月,上海发明协会(英文译名:Shanghai Association of Inventions)正式成立。
上海发明协会是发明者、积极从事和热心支持发明与创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科技社团组织,是中国发明协会的单位会员,业务主管单位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发明协会的宗旨是:贯彻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调动广大群众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引导和推动群众性发明与创新活动,发现和支持发明创造人才,维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发明成果的转化,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上海发明协会由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理事会领导。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的常务理事会行使职权,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现任会长华裕达,常务副会长、协会法定代表人周玉麒,秘书长薛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