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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雷所反三俗,建设高雅律所文化文章汇编

响“反三俗”号角坚守健康向上的文化阵地

李玉峰

近日,从报纸电视到互联网,从文化界到传播界,一场以抵制“三俗”为标志的“新道德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针对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在文化体制建设中药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这也是中央高层首次强调要“反三俗”。随后,文化部部长蔡武也表示,近年来文艺创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低俗化、娱乐化倾向严重。

到底什么是俗?为什么要反三俗?俗是相对于而雅而言的。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感叹周室衰微、诸侯恣行、礼乐崩坏,愤而订诗书、修礼乐、三月不知肉味,最后使雅颂各得其所,成为了第一个举起反俗旗帜的人。苏轼云:“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而《管子》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可见三俗的危害小则自身,大则天下。从提倡“八荣八耻”到今天的“反三俗”,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社会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的集中反映,也是民族责任感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体现。

现如今抵制“三俗”之风已经作为一项全面行动,可见文化之病已经病得甚深。翻开报纸,打开电视,点击网页,“三俗”文化产品已经如洪水猛兽般地入侵我们的生活。电影、电视为了获得高票房,获得高收视率,大量地插进裸露、性爱镜头;芙蓉、凤姐、兽兽一批网络红人华众取宠、博取眼球;“明星”为了使自己更“著名”,不惜以“艳照”的等方式博得大众关注;一些作品通过暴力色情、陈腐迷信、八卦奇闻来促销谋利……

三俗之风的泛滥和盛行,已预示着中国目前文化与精神领域的正面临的危机。共识价值观的匮乏,经典文化高度的失守,尤其是社会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的商业化倾斜,是低俗文化泛滥的深层动因。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贡献力量责无旁贷,现就如何抵制三俗之风提出我的几点拙见:

一、净化土壤、固本澄源。

社会就是一块孕育低俗的土壤,因此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是抵制三俗之风的利剑。弘扬高雅文化、先进文化和传统的国粹文化,进一步宣扬和践行“八荣八耻”、“五讲四美”、“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以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二、反俗,先反自己。

很多观众喜欢那些低俗节目,主流媒体就会去努力迎合观众的低俗口味,提高收视率和点击率。于是乎,各电视台的娱乐节目,也无不极其媚俗之能事,“包装凤姐”、“炒作伪娘”等现象,似雨后春笋般大肆兴起,由此造成低俗文化的泛滥。

因此,主流媒体需要反自己的行业陋习,把自己从“怀着功利目的,为了冲击收视率、谋取经济利益而推出低俗文化作品”的怪圈中解脱出来。其次,公众需要反自己的低俗趣味。如果普通大众敢于观看、乐于接纳低俗作品,就会产生一种“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畸形”的社会需求,并将导致一个“娱乐至死、三俗愈演愈烈”的时代出现。

三、立雅反俗,以雅代俗。

抵制三俗,不在“反”,而在“立”。当前盛行的“三俗”文化,把人往道德低下的方向上引,把人往浅薄的方向上引,这也反映出我们在“高雅文化”、“正气文化”的引导和创作上存在缺陷和不足。

无论是文化行业,亦或是媒体行业,甚或其他各行各业,都需要在立雅反俗的道路上,净下心来,精修内功,自觉抵制三俗,生产出既叫好、又叫座、雅俗共赏的文艺精品,树立“浩然正气”的精神风貌,才能真正有效起到抵制三俗之风,引导和弘扬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文化。




文化“三俗”之感

陈永为

古有:下里巴人,阳春白雪。然,部分现代人三俗文化着实让人无奈。

无论是网络还是电台都出现了一个崭新的特点——只要能吸引眼球,能出名,就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甚至还自我安慰的宣称:不管好名、恶名,出了名才是本事。说好听一点,称之为所谓的公关,说难听点就是:哗众取宠,炒作自己!

什么能吸引眼球呢?与众不同!古代先贤皆倡导:出类拔萃!但是要做到这出类拔萃,没有数十年如一日的积累,没有脚踏实地的钻研和学习,没有静下心来细细揣摩,如何能够做到出类拔萃?单不说静下心来一步一个脚印的学习这点,光是时间这点也不是“三俗”之人所能等的!不用说十年就是一年也等不得!既然不能做到出类拔萃,那么就只有办怪装异了!因此出现:“非诚勿扰”“印象刘三姐”之流也就不足为奇,然而这些三俗之风蔓延开去,逐渐有了“长的好,不如穿的少!”、“学历高,不如金钱多!”、“上大学不如嫁个好老公”……等风气逐渐盛行。

“三俗”文化除了能够一时的流行之外,不能给社会带来任何的财富。正如中国文化部部长蔡武所质疑的那样,“现在一年创作歌曲在两万首以上,但是真正为广大群众所传唱的有多少首?现在一年创作的小说等文学作品汗牛充栋,但真正为广大读者所一致公认的力作有多少部?出版业一年出版各类出版物三十万种,但真正能与我们先辈几千年为我们留下的八万种历史典籍比肩的作品有多少?我们全国几百个电视频道,数以千万计的文化节目,真正的有丰富文化内涵、高尚文化品位和品格的节目又占多大比例?我们每年生产四百多部影片,上万集电视剧,其中能与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作品并驾齐驱的传世力作占多大比例?热遍全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浪潮中,逐利、炒作,托假的“虚火”占多大成分?”

相反“三俗”文化除了使一小撮人一夜暴富,臭名远扬之外,没有任何用途,并且“三俗文化”不仅仅浪费了大量的社会物质财富,更侵蚀了社会风气,贻害无穷!

透过“三俗”文化,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质是部分现代人的“一夜暴富的浮躁风气”在作怪,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以最少的付出获取最大的经济报酬成为一种价值追求,脚踏实地者反而被称为无能。其实这种虚浮之风不仅仅在于文化、娱乐领域,在我们律师界也同样存在。有些律师为了搏出位,为了追名逐利,不惜一切代价,颠倒黑白,视法律法规如草芥。这些人或许一时得到了些许经济利益,但必定不能长久,终究有一天会臭名远扬,甚至身陷囹圄!

反“三俗”,最终的落脚点的在于行动,在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切不可大张旗鼓开大会,轰轰烈烈走过场的形式结束!如此,将会陷入新一轮的“俗”气之中!

结合自身工作,我认为律师工作最关键的是要做到脚踏实地,静下心来虚心学习,学习对自己有用的文化知识,不断给自己充充电,为当事人合法利益服务,远离那些“低俗、庸俗、媚俗“的文化,自己终将能够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向出类拔萃!




理性抵制“三俗”之风

李嵩飞

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在文化体制建设中药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面对社会中文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党中央果断的提出应对的策略,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需要警示的是,众多媒体已经渐渐歪曲了胡总书记抵制“三俗”之风本意,已经将抵制“三俗”之风的提法渐渐改变为反“三俗”文化,对社会公众做出了错误的引导,这必然会对文化建设的发展产生消极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正确的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理性的地址“三俗”之风就显的尤为重要。

所谓“俗”是相对于“雅”而言的,“俗”有“俗”的文化,“雅”有“雅”的艺术。“俗”和“雅”都是文化、艺术的一种表现方式,“俗”文化有红遍大江南北的“东北二人转”等,“雅”文化有优雅的钢琴曲等。不同的文化代表了不同社会大众的文化层次和艺术修养,“俗”文化尤其爱好者、“雅”文化也有其痴迷者,无所谓好坏,更无所谓对错。也正是“俗”和“雅”两种艺术的表现形式,才造就了两种典型的艺术分类,即“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阳春白雪”是“雅”文化的代表,通常是曲高和寡;“下里巴人”是“俗”文化的缩影,通常是应者如云。之所以出现这种反差,是因为传统和当代的社会公众,文化层次、艺术修养普遍比较低,他们更喜欢贴近他们生活的“俗”文化。

以“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俗”的文化形式也可以表现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能够起到积极的社会效果。然而,在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中,一些具有功利主义目的人,将以“俗”为文化形式,带有消极、不健康内容所谓文化带入了社会公众的视野。不可否认,这些所谓的“俗”文化反映出了,我国在文化体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甚至方面的缺失。也正因为如此,这些所谓的“俗”文化代表了一种新的事物,展示一些与社会大众所知、所悉不尽相同的东西,会给社会公众新鲜感和感官上的刺激。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了社会公众对这些“俗”文化的“青睐”。

一时之间,从地方媒体到中央媒体,从边缘媒体到主流媒体,从平面媒体到网络媒体,这种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所谓“俗”文化粉墨登场。似乎一夜之间,传承数千年的核心价值观迅速土崩瓦解,国人恪守的道德底线也被无情地撕破。所宣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严重混淆了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的标准。“靠媚俗出名,靠低俗谋利,靠庸俗制胜”之风开始大行其道,传统健康的价值观念被无情吞噬。更有甚者,价值观正在建立的青少年中出现一种令人担忧的风气,许多尚未成年的青少年以“堕落”为“时尚”,以“变态”为偶像。顷刻间,声色犬马之音,阴阳怪气之调,哗众取宠之态甚嚣尘上,充斥遐迩。

在这个过程中,这种“低俗、媚俗、庸俗”文化的精英因获取暴利而“弹冠相庆”,“一脱成名”者的到处“抛头露面”,“哗众取宠者”忘恩负义呼风唤雨……,这种不健康的价值观确实到了不纠正不行的时候了,党中央此时提出抵制“三俗”之风可谓顺应民意。

文化建设属于思想领域的建设,要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政府和公众共同长期努力。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为党的文化建设献言献策自是责无旁贷,但因自身学识浅薄,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之建议,望对我党有所启益,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第一、在文化建设中,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引导作用。

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政府应当明确抵制什么?提倡什么?记得有一篇文章写到,政府应当抵制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而不是抵制文化,更不是反文化。重点抵制名利风、炒作风、媚颜风;重点弘扬高雅文化、先进文化和传统的国粹文化。我非常赞同这种说法,政府引导公众是文化中的风气,而非文化本身,只要文化中包含了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内容,无论其是“俗”的文化,还是“雅”的文化都应当提倡。相反,如果一种文化中包含了不健康的、消极的内容,就应当地址这种风气。

第二、以积极、健康的文化占领、夺回被消极、不健康文化占有的阵地。

社会公众作为一个受体,被浸在各种文化之中,总是主动或被动的去选择或接受某种文化。如果社会文化建设中代表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匮乏甚至缺失,则社会公众的文化阵地必然被消极、不健康的文化所侵蚀、占领。一旦被侵蚀、占领,要取回绝非能够一蹴而就。因此,要向使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建立社会新风气,就必须大量出品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

第三、规范广大媒体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其正确报道相关内容,防止误导公众。

当今社会,从广播电台到广播电视台,从报纸到网络,已经建立了三位一体的媒体体系。尤其是网络媒体,在报道和宣传应用最为广泛,影响力也最大。无可否认,广大媒体在“低俗、媚俗、庸俗”之风的形成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很多所谓的网络名人、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相亲类节目都是由广大媒体最先掀起的。

因此,如何规范媒体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使其对公众作出正确的引导,是以后的文化建设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第四、“抵制‘三俗’之风”不等于“反‘三俗’文化”。

文化建设中,胡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的口号是:“抵制‘三俗’之风”,而非“反‘三俗’文化”。因为党中央根本不会也不可能反文化,只会抵制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不正之风。

总之,社会公众和广大媒体在学习胡总书记抵制“低俗、媚俗、庸俗”之风是,要理性理解,而不能断章取义,做错错误的解读。




抵制“三俗”之风,坚守一方净土

江婕

如今的大屏幕上充斥着低俗、庸俗的相亲节目、娱乐节目如“火爆”的《非诚勿扰》;网络上时不时冒出个雷人的网络红人——五年前的芙蓉姐姐、正当红的凤姐、犀利哥等。让人最匪夷所思的是,这些与传统审美“真、善、美”完全背道而驰的,看似一点儿也美好、不让人赏心悦目的典范往往受到广大观众、网友们的热情追捧。大家煞有默契的在茶余饭后讨论昨日的节目,不亦乐乎的在网上疯传丑到不行的照片,让旁观者非常不解。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众人都如此疯狂,追着这些狂奔不止?

我认为是某种无意识的共识的达成。就如经典的人浪现象。

人浪——是种常见于体育活动(尤其是球类运动)中,在场观众自发在观众席上进行的游戏。观众席上的观众以排为单位依照顺序起立再坐下,呈现类似波浪的效果。波浪舞可以带动观众席的气氛。这种气势庞大的现象就像给场上的运动员注入了一剂精神吗啡。

人浪抽象出来其实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其中核心可以归结为共识,最原始的人浪是无意识的自发而成。作为人浪的现在,不知不觉上升到了文化现象的深层关注。

人浪现象形成的心理能量场会将人裹挟其中。大家在关注相亲节目、网络红人无意间达成许多共识。相亲节目满足了人们对低俗内容的窥探欲望(某种程度来说是人的一种本能);对网络红人的热评、批判、甚至谩骂,实际上折射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不满;而这些都是非理性的表现。

低俗文化产品室物欲社会的影射,当今中国,人们仅将道德视为外在的约束规范,在内心深处丧失对道德的尊敬乃至怀疑和漠视道德的存在。

在这个物欲横流、是非界限愈加模糊的时代,主流媒体的力量不可小觑。某些媒体为了夺人眼球、为了提高收视率,不惜代价把节目做到“雷死人”的程度。还有一些是急功近利、金钱至上、追逐成名不择手段,在炒作和包装上寻找出路,用低级的噱头和耸人听闻、甚至丧失道德底线的所谓“卖点”吸引眼球。一些作品通过暴力色情、陈腐迷信、八卦奇闻来促销谋利。

在如此环境下,我们更要坚守内心深处的一方净土、引导健康向上的文化占主导地位。

近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提出要“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这对媒体很有指导意义,媒体不能一位去挖掘、刺激群众的非理性需要,而是该尊重群众的真正需要。媒体“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推出健康的节目内容才是竞争的王道,才是赢得群众支持、认可的高招,也才能承担起继承、弘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的历史使命。




自觉抵制“三俗”文化,倡导社会主义新文化

陈辉

最近一打开电视,到处都是相亲的节目,里面充斥着一种“粗俗、庸俗、媚俗”之风,什么“宁愿坐着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人生观、价值观已经严重扭曲,而持这种观点的人既然还获得“粉丝”的广泛拥戴,可见我国社会主义文化教育有多么失败,重塑社会主义新文化显得尤为重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倡导社会主义新文化重要讲话中提出,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从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深入推进我国文化体制的改革,实现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两翼齐飞。

中央高层已经意识中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古往今来,文化的软实力无所不在,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社会的每一次大的变革,文明的每一次大的进步,无不打上文化的烙印。

因此要自觉抵制“三俗”文化,倡导社会主义新文化,还必须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学校教育,要转变传统的教育模式,改传统的说教为“现身说法”教育;二是媒体正确引导,要自觉抵制那些“三俗”节目,其中媒体要正确引导舆论,多出一些立志健康的节目;三是社会环境;整个社会的环境是“三俗文化”产生的土壤,多树立一些榜样,带动整个社会环境的转变。

总之,抵制“三俗”文化,倡导新文化,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个社会还是需要新文化,希望能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三俗的产生和应对

林君

不知何时起,电视、电影的拍摄无论是古装剧还是现代剧,大多以能吸引观众眼球为目的,而不是触动心灵为目标,新版红楼梦林黛玉居然裸死,也难怪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相亲节目泛滥、与传统道德格格不入,也难怪《非诚勿扰》被整改;网络甚至肆无忌惮地对国家领导人进行调侃,也难怪国家领导人终于忍无可忍地站出来喊停,并让三俗站上了文化道德的审判台上。三俗流布之广,危害之大,通过这次举国开展的新道德运动而人尽皆知。也许很多人会呲之以鼻,更多人会反思社会反省自己。

凸显权利、金钱、美色的低俗文化冲击着人们的眼球,人们对低俗文化表现出丧失理智的热情。从芙蓉姐姐到凤姐,从小沈阳到马诺,红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能红,并红得发紫,除了他们敢于展示、乐于展示外,也与社会存在非常非常多的人,敢于观看、乐于接纳密不可分。与此类似:四川泸州,艳舞与脱衣舞竟然跳进了烈士陵园,因为有人看;东北“二人转”“转”出了新变种——“黄色二人转”,并且堂而皇之地在哈尔滨一些老剧院上演,该“黄色二人转”内容淫秽低俗,动作不堪入目,但生意却异常火爆,也是因为有人看。有市场、有需求才有输出,由于社会对低俗文化的需求,所以市场供应了大量的低俗文化。媒体对低俗文化的炒作,无异于煽风点火,让低俗文化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为什么社会对文化需求会呈现出超常的低俗化?

首先、现实的阴暗面颠覆了人们对正统文化的信仰。

从政治层面来讲,当官的不为民着想、不为民做主、不为民办事,官不作为,民虽怨却无奈。官假公济私、贪污腐败、包养情人、官乱作为,民虽恨却还是无奈。诸如此类,民看多了,见惯不怪了,对正统文化怎么信仰得起来?可以这么说,人们的信仰,很大一部分在目视官商勾结、贪污腐败、桃色丑闻、社会不公等事件的过程中,一点点坍塌。在低俗的环境中,遭遇低俗,最后变得低俗。官低俗,民遭殃;民低俗,这个国家就岌岌可危了。

从经济层面来讲,2008年末到现在,金融危机的余威犹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问题是许多问题的根源。金融危机波及面广、打击力大。导致人们购买力降低,甚至有的人一夜之间破产,或者负债。引起失业罢工、诱发犯罪。金融危害甚至对乞丐都有影响,直接导致他们的收入降低。经济的不景气,直接导致人们对物质层次追求过高,对精神层次追求降低。

其次,严峻的现实问题使人们变得低俗。目前国内居高不下的房价,让很多人住不起房,进而结不起婚,更生不起孩子。导致人们对房子的渴望扭曲了人生观价值观。而政府引导过于迟缓,往往等到事情发展到相当严重程度才会采取应对措施。大学生校园门槛越来越低,大学生越来越多,就业越来越严峻。于是产生了学历造假、产生了贴了“写真”照片的简历等等不符合社会常态的低俗事件。

再次,媒体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经济原因、政治原因、社会原因扭曲了人们的人生价值观,让人们变得低俗。作家、媒体作为社会文化的导向,毫无悬念地沦为低俗文化的先锋,不惜违背良心和道德,借此炒作,迎合大众口味,谋取经济利益。

抵制三俗,治标还要治本。如果仅仅拿诸如芙蓉姐姐、凤姐、小沈阳一类人开刀,让媒体噤声,让低俗文化噤声,三俗一定会禁而不止,卷土重来。社会已经病得很重,要铲除低俗文化,同时重建正统文化。

针对三俗产生的原因,采取应对措施。

首先、重建信仰。

1)、重建政府公信力。

人们对政府的不作为摇头叹息,对政府的乱作为深恶痛绝,谁也无力对抗公权力,最后被低俗。重建政府公信力,揪出隐匿于政府中害群之马,对政府官员加强警示教育。重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取代为人民币服务的思想,让人们重新信赖政府。

(2)、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切实解决社会问题。

从法律和政策上制定可操作性措施,引导经济良性发展,预防犯罪,构建经济的和谐有序发展。继续执行房贷政策,进一步打压房价,让房价回归正常价位。加强教育改革,让毕业不再意味着失业。关注农民工,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让社会回归公平正义。进行医疗改革,规范医药行业暴利、揭露医药行业黑幕。稳定人心,要从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条件做起。

(3)、规范、引导媒体向健康方向发展。

政治上的三俗导致文化的三俗,媒体以央视为代表。是政府社会文化的窗口。媒体的三俗,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监管不力,个别官员纵容甚至指使,使媒体将三俗文化演绎得有声有色。央视媚俗地迎合大众,却不受人们待见,比如央视被火烧,大多数人的反应不是幸灾乐祸么?媒体的三俗,应当由政府来反。政府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媒体进行规范引导,使其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反三俗”之我见——市民、道德与法

严军

虽然官方从未明确表态“反三俗”的真正动因,但只要稍微关注时事,我们就会发现其真正动因或称导火索,乃是近期发生的某著名相声演员徒弟打人事件。事件大致经过是这样的:2010年8月某日,某电视台(以下简称“某电视台”)记者周某(以下简称“周某”)根据小区居民的反映,前往调查著名相声演员郭某(以下简称“郭某”)别墅侵犯公共绿地一事。因“郭某”同住人其徒弟李某(以下简称“李某”)拒绝采访,双方发生争执,“李某”追打“周某”,造成“周某”受伤。“周某”觉得委屈,便通过媒体方式讨要说法,后“郭某”自编相声,公开辱骂“某电视台”及“周某”。事发后,“某电视台”及中央电视台不点名批评了“郭某”的做法,称其“庸俗、低俗、媚俗”,此评论一出,各界纷纷响应,某地曲协立即倡导“反三俗”。由此拉开了“反三俗”的序幕。

就此事件,坊间版本甚多,真假难辨,网络上更是炒得沸沸扬扬,但是评论虽多,却大多愤世嫉俗,有失偏颇。本人在此不谈事件本身,只谈自己的一点感想。私下寻思,该事件无形中反映了市民、道德与法的关系。

一、市民与道德

在这里,根据代表的利益及在事件中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以下个人或集体:1、“周某”;2、“李某”;3、“郭某”;4、“郭某邻居”;5、“路人”。其中“郭某”为公众人物,“周某”公众人物的监督者,“李某”是郭某的代言人,“郭某邻居”是利益相关者,“路人”泛指所有不相关但又关注评论此事的人。“某电视台”及其他相关群体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道德。事件的起因可谓是市民之间的冲突,“周某”与“李某”发生冲突,“李某”用非常不理智的殴打来面对冲突,事后,“郭某”用更为不理智的公开辱骂面对冲突,但其本质仍然是市民冲突,但是到“某电视台”等开始介入后,此事变成为部分市民与道德的冲突。在网络上,我们甚至发现绝大多数的市民站在了“郭某”的阵营,与媒体所代表的“道德”对峙。市民与道德发生了冲突。

二、市民与法

从根本上说,法是市民权利的象征,也是市民权利的保护神,但是在事件的整个过称中,我们发现法失去了踪影。“郭某邻居”认为“郭某”别墅侵占绿地,但是并未向相关政府机关反映,更没运用法律程序,起诉“郭某”,而是向记者反映;“李某”认为“周某”采访不符合法律规定,未按程序进行,但是他却没有运用法律手段,而是用简单粗暴的方法解决问题;“郭某”痛恨记者做法,但未通过正当途径进行控诉,而是通过公开辱骂方式解决问题;至于广大“路人”,则更是为了心目中的偶像,而麻木的站在了“郭某”的立场上……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得出结论,法是市民权利的保障,但是在权利受到威胁时,大多数的市民抛弃了法。

三、道德与法

这里的道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是主流媒体所宣传的道德,理论上可以代表主流的道德。毫无疑问,“反三俗”的基础便是这里的道德,那么它与法又有什么关系呢?很明显,二者的命运截然不同,市民在抛弃了法以后,也开始运用道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等。但是,在强大的媒体前,市民的道德力量是那么的微弱,于是,处在主流道德对立面的“郭某”等异常窘迫。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市民、道德、法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总结为:法是市民的权利保障,但是市民大多抛弃了法。于是当市民与市民之间发生冲突时,代表道德的一方往往运用道德对另一方进行报复。在此过程中,法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反思,法是不是应该法律更大的作用,但是,如何做到呢?在强大的道德面前,我们能做什么呢?也许我们做不了很多事情,但是我们至少应该保持清醒。对于“反三俗”的运动,我们应该冷静的看待。原本是一件很小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很好解决的,但是因为媒体的大力介入,将之上升到道德层面,即使当事人想到运用法律途径,此时的法也经受着巨大的舆论、道德压力,很可能会失去本来的公平正义,而顶住这种压力保持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我们法律人需要做的。




“反三俗”之随想

韩冰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3日上午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这次政治局学习“恰逢”近日社会对一些乱象激烈讨论之时。这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对这些乱象的否定。为了学习、践行中央精神、指示,刘春雷所召开了员工学习会议,就一些具体现象分析讨论。

笔者认为,对一些低俗文化现象总结为“三俗”可谓精辟。但是社会上对“三俗”的理解却有偏差。对于有悖于传统理念现象,不能用“反”字。《说文解字》中,反字曰覆也,就是反复的意思。目前“三俗”之所以激起社会广泛讨论,有人担忧,有人接受,就是因为这些“三俗”出现的程度和平率都比较高。一种不为一个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接受的文化,即便是其出现,也不会导致社会的广泛评论,甚至争议。故此,目前“三俗”已相当普遍。远非偶然之现象。而“反”字,是你反倒了它,它又起来,反反复复。

对于“三俗”,既不要想革它的命,这既不现实,也不科学;也不能放任,不然当这些乱象甚嚣尘上,成为一个社会之核心观念时,相信不仅是中华传统之优秀文化不保,后继之优秀文化创新也不续。我国目前之所以某些文化恶俗现象愈演愈烈,在我看来,无非是因为“破”和“立”不衔接。鲁迅说过,“没有破坏就没有建设,大抵如此;有了破坏未必有建设。”我国进行市场体制改革以来,各种文化蜂拥杂糅,上层文化、草根文化、洋文化一股啦的冲进人民生活。社会生活过度市场化,物欲横流。传统核心文化遭遇前所未有冲击,一些人失去了基本的社会责任信仰,似乎真的是“上帝死了(尼采语)”。市场经济之前的主流文化的“破”与此同时却没有核心文化的“立”。这是问题之关键所在。

对“三俗”要打,但不能杀,尤其是不能试图运动式的革它的命。其次要“立”,就是要逐步引导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尤其要注重文化享有的机会均等性(但不是均质性)。无论是“打”还是“立”,其方法论都不在于强硬的硬性措施,而在于引导、规范。




对于反三俗之风的感想

徐娟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7月23日上午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后,刘春雷律师事务所立即召开了会议,会上提出了“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核心理念的建设,坚持该所“诚信——责任——品质”的宗旨。

纵观目前社会,从地方媒体到中央级媒体,从边缘媒体到主流媒体,从平面媒体到网络媒体,粉艳、媚俗之风沉渣泛起,似乎一夜之间,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核心价值观迅速土崩瓦解,国人恪守的道德底线也被一股股社会浊流无情地撕破,价值观的扭曲,道德底线的失守,严重混淆了现代人,特别是80、90、00后青少年一代的是与非,美与丑观念,。当然这只是冰山一角。那么对此,我们该如何应对呢?这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为该所员工的一份子,我对反三俗之风做出了如下感想:

首先,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对官方而言,官方要逐渐走出“运动式”治国的怪圈,将上对下的单方管理转化为多方参与的治理,通过立法将成果稳定下来,将运动持续下来。对百姓而言,民间也要肯定“反三俗”的必要性,毕竟互联网确实需要管制,中国也还缺乏作品分级机制。就多数公共事务而言,怎么做比做什么更重要,重在讲究程序正义。

其次,争取谋求社会的共识,让官民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学会相互宽容、尊重、协商和妥协,而不是单纯作为“大众意见的开放平台”,这是新时代中国媒体的责任所在。作为律师同样如此,我们应相互尊重与理解,博取众家之长,扬弃自身之短,方能立足社会。

再次,律师应加强自身文化内涵,提高人文修养。对我所律师而言,必须将“诚信——责任——品质”的宗旨落实到行动上,严格遵守律师制度,保障客户的最大合法利益,履行对律所和社会的责任,做到与律所同步发展。

最后,政府应重点弘扬三种文化:既高雅文化、先进文化和传统国粹文化,这将是“反三俗,树新风”的核心内容,同时,反三俗还需全体民众的共同参与和积极抵制,只要民众不为低俗所悦,不为庸俗所扰,不为媚俗所惑,政府的反三俗举措必将起到正本清源之效,为此,我们律师队伍也必须提高警惕性,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坚持正确的职业操守,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