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贺《上海川商》法律专栏创立
上海市四川商会法律服务中心 刘春雷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
在这朝气蓬勃的季节,世界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即将盛大开幕,届时世界各地友人将齐聚浦江两岸,领略当今世界最前沿的科技成果。《上海川商》杂志的隆重创刊,将浓墨重彩向上海、向中国、向世界展示川人、川商的新境界、新成就。它注定属于四川,属于上海,属于中国,属于世界。
自古以来川人以勤劳勇敢、自强不息著称。三星堆的挖掘出土重现光辉将华夏文明向前推进三千年,宋末元初的合川钓鱼城战役改变了整个欧洲历史,二战时数十万川军背井离乡奔赴抗日前线醉卧沙场谱写出一曲气壮山河的悲歌。改革开放三十年,川人更是走南闯北、叱咤商海,勇立潮头,在上海滩续写商界传奇。
上海市四川商会成立三年多取得了骄人战绩,组团参加“西博会”“走进昆山、凝聚乡情、共话发展”, “世博会”专题讲座、“迎中秋川商联谊会”等系列活动大大增强了川商的凝聚力和知名度。川流不息,我们奔向大海;直挂云帆,我们在此与世界接轨。
抱团取暖合作多赢是初衷,规范运作持续发展是目标。正是有了宏大的目标和长远规划,上海市四川商会高屋建瓴把依法治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创造性地设立了法律服务中心。聚焦川商律师,《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一系列讲座成功举办;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凭借“责任、诚信、品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科学规范的管理、案件胜诉率、当事人满意率均在90%的案件品质,成为上海市闸北区律师系统的一支奇葩,被推举为全区唯一的“迎世博,冲刺100天”示范律所,并深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一致首肯;王正洋律师成为世博会以色列展馆的法律顾问……所有这些成就都昭示着川商律师正一步步走向上海,走向世界。
《上海川商》开辟法律专栏, 借用这一小小舞台,川商律师将切实为上海市四川商会及川商保驾护航。
一、提高法治意识。
川人智商财商高超,经理法理亦通。历经三十年磨砺的川商不再停留在“不学法律是法盲,学了法律是法呆”的初级阶段,懂得“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更能理解“法律是规则、法律是武器、法律是资源”等各流派之观点。
在知识爆炸信息爆炸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的当今时代,或许我们需要的只是能为我所用的法条,而这法条背后的东西我们无暇顾及,但恰恰是关于法的本质、法的精神才是促使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不要以为这些枯燥乏味的法学理论只是法学院学者的专利,整日搏击商场的川商花上一定时间去品味去领悟对于自身的事业是有百利而无害的,它可以帮助我们真正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我们与人合作时才能恪守诚信至上的理念,我们设计组织构架时才能科学高效,我们才能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去汇聚八方英才并尊重人才,进而最大限度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解读法律法规。
重点解读当前与川商联系最为紧密的法律法规,譬如《侵权责任法》、《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等。
以《侵权责任法》为例,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属于民事基本法律,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它把大家常挂在嘴边的“责任”二字落到实处,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失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无不字字重千斤,在提高我们每一个人责任意识的同时,也让我们享受到更体贴入微的保护。
再说现行的《公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的规定为揭开公司面纱提供了新的利剑。2009年,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正是依据此条为邳州市某板材批发中心实现时隔8年之久的债权。这从另一个侧面提醒大家,今后开设公司可得慎之又慎。
三、剖析疑难案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生动的案例教材比冗长繁琐的法律条文更容易被人接受。
2008年,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代理的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案件,对方律师是当今全国律师界建筑工程领域的领军人物朱树英律师。该案持续两年多却仍未正式开庭,除证据交换以外,法院组织的十余次谈话均是围绕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提出的三项鉴定是否应该启动以及如何鉴定等内容展开,双方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可谓精彩纷呈。该案的胜败关系到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生死存亡,这既是对川商律师的考验,也是对上海市司法环境的考验。我们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川商律师一定会为川人、川商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请大家拭目以待。
还有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代理的创维公司与天盛公司的较量,因涉及英超联赛付费收看等敏感话题,数千万球迷将关注该案的进程,热议按该的结果。
四、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本无风险,由于经营者不熟悉法律法规或法律被个别唯利是图之人钻了空子,法律风险便油然而生。企业在设立时的法律风险、对外交往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等等。最大的风险在于我们不知道风险所在,如何我们在商海中航行,知道哪里是暗礁哪里是激流,风险不是会大大降低吗?
五、探讨当前热点法律话题。
重庆李庄案尘埃落定,而该案带来的思考却没有随法槌敲定的瞬间而终止。尽管众说纷纭,但理智的人们绝不会瞎子摸象断章取义。京城律师全国范围内“捞人”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现象,如此我们便能理解重庆市政府的良苦用心。无论怎么说,重庆打黑、查办“捞人”之律师对于老百姓一定是件好事,至于将李庄直接按《刑法》第306条这一专门针对律师的条款简单法办所带来的质疑声,也提醒政府进一步研究在转型进程中如何娴熟运用法治。
对当前热点法律话题的讨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为关键的是如果能对川商有所启发,能在日后的经营管理中引以为戒或推而广之,将是川商律师最大的欣慰。毕竟企业即社会,企业管理与社会管理有近似之处。
众人拾柴火焰高,川商律师将不遗余力协助编辑部办好法律专栏。衷心祝愿《上海川商》杂志办出特色、办出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