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1日,第六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苏州隆重举行。来自全国政法系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百余人出席论坛,围绕“新时代中国司法理论及实践的新进展”展开研讨。
本届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江苏苏禾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主办,同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春雷所刘春雷主任、叶萍书记、樊玉成博士应邀出席,刘春雷主任应邀做专题发言。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民盟中央副主席李重庵致辞
论坛开幕式由苏州市原副市长、苏州市警察协会主席张跃进先生主持。全国人大法律委原副主任、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民盟中央副主席李重庵,最高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高院原院长周玉华,山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张晓永、河北省高院副院长王越飞等领导致辞,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会副主任委员、最高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黄祥青,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卢上需等领导作主旨报告。
领导致辞环节,李重庵先生指出,社会治理过程中民主党派具有重要参与作用,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对未来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制度构建具有重大意义。周玉华先生指出,近年来各类纠纷上升较快,在社会治理中,各类社会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具有积极意义。未来应当构建社会自我治理方式优先、行政在前、司法断后的社会纠纷治理体制。张晓永先生指出,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并最终指向中国的高质量发展。王越飞先生指出,全国司法学论坛对司法的昨天、今天和明天都有深切关注。司法学论坛是目前这一领域的国内权威和高端学术平台,在司法的理论与实务界影响显著。
主旨报告阶段,江必新先生指出,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的核心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成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信力构建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黄祥青先生指出,近期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制度改革应高度关注。首先,应强化最高法的监督管理职能。其次,高院的再审纠错功能应当是保留功能而非主要功能。再次,强化一审二审的审判质量,提升庭审质证抗辩的实体效果。最后,我们要理性看待专门法院设置问题,学会用成本收益和司法专门性问题的流变性来统筹评判抉择。卢上需先生指出,中国司法公信力的发展可以从当代广西的司法实践中找到注脚。群众需要的特色法庭,诉源治理关口前置,五个员的基层机制建设,对社会纠纷三色应对机制等,都让广西的司法实践既有温度也有威信。
颁奖环节,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樊玉成宣读在本届论坛荣获论文一等奖、二等奖的名单。
专题发言阶段,最高法司改办原副主任孙万胜先生、邯郸中院戴景月院长、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刘春雷主任等先后发言,聚焦司法的准立法效果,社会治理的多元参与,律师行业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探索等热点与难点领域。
刘春雷主任结合春雷所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实践经验,以“对遏制破产逃债的思考和建议--以债权人为视角”为题做专题发言。他指出,实践中,有些公司巨额举债后一破了之,实则是以假破产行真逃债。目前破产案件的办理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合并破产标准不一;第二、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追责难;第三、人民法院的监督权行使难;第四、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收费标准不合理。第五、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还处于初始阶段,实务中面临部分立法还未跟进等诸多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刘春雷主任建议:完善股东追责制度;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监管;统一破产案件相关收费标准;强化部门联动,打击逃废债等建议。
最后,崔永东院长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总结。他指出,本次论坛不仅交流了经验、分享了智慧,沟通了感情、增进了友谊,还积极为推进中国司法改革与司法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与学理支撑。
“司法学论坛”是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连续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多次聚焦司法改革的焦点、难点以及针对司法学学科建设等课题展开研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产生了广泛影响,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领域的一个亮丽品牌。
春雷所一直关注并积极参与司法学论坛,曾在2015年协办“第二届司法学论坛暨审(检)委会制度改革与司法责任制落实研讨会”。春雷所将带着历届论坛的丰硕成果,继续为中国法治建设奉献法律人的智慧和力量。
春雷所协办第五届全国司法学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