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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云法】舌尖新“法”则 安全新“食”代——新《食品安全法》深度导航及维权指南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春雷所刘雾萍律师。2025年12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全程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责任体系,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近期,最高法、国家市监总局也相继发布多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彰显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司法与执法导向。

本期春雷云法将围绕新法核心变化,结合典型案例解读食品安全责任认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趋势。

一、新法修订亮点

新法回应社会关切,在多个关键环节作出重要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五大亮点:

1、 强化“首负责任制”,保障消费者便捷求偿。

新法明确: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

2、扩大“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提高违法成本。

新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赔偿金额最低限提升至一千元,显著提升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3、明确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责任,压实第三方义务。

新法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并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未履行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4、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全程可溯。

新法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这将为食品安全事件快速溯源、精准处置提供制度支撑。

5、加强“标签标识”管理,保障知情权与选择权。

新法细化:食品标签、说明书    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对转基因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标识作出特别规定,强化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二、典型案例解读

结合新法精神,我们选取近年来四起具有代表性的食品安全案例进行解读:

案例一:网红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被重罚案

案情简介:2023年,某知名主播在直播中销售声称“纯天然、零添加”的果蔬粉,经检测实际含有多种合成添加剂,且成分与标识严重不符。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裁判结果:该主播及其所属公司被罚款210万元,并承担消费者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此案明确网络直播带货属于食品经营行为,主播及平台均对食品安全负有审核义务,虚假宣传将面临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

案例二:中小学食堂使用过期食材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案情简介:2024年,某小学食堂为降低成本,多次使用过期冷冻肉制品加工学生餐,导致数十名学生出现肠胃不适症状。

裁判结果: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食堂负责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学校及配送公司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典型意义:此案彰显对校园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司法态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且民事赔偿不因刑罚而免除。

案例三:餐饮企业“地沟油”链条被连带追责案

案情简介:2022年,某连锁火锅店被曝光长期使用回收油加工锅底,供应商涉及多地废弃油脂回收加工点,形成隐蔽产销链条。

裁判结果:火锅店法定代表人及厨师长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供应商、运输方等环节参与人员均被追责;消费者依法获得十倍价款赔偿。

典型意义:此案体现食品安全“全链条打击”理念,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各环节违法主体均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消费者可向任一环节主张权利。

案例四:进口食品标签隐瞒过敏源承担惩罚性赔偿案

案情简介:2023年,某公司进口的婴幼儿辅食未标注含有坚果成分,一名对坚果过敏的幼儿食用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裁判结果:法院判决进口商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总计赔偿金额超过50万元。

典型意义:此案强调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隐瞒过敏源等信息构成“明知”情形,适用惩罚性赔偿,且不以实际损害后果严重为唯一要件。

三、新法启示与行动建议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新法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社会共治,构建更严密的食品安全防护网。

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做到: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义务,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2、规范标签与广告宣传,确保产品标识真实、准确,杜绝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特别是对特殊人群食品、新原料食品等加强合规审核。

3、强化供应链管理,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查与定期评估,防范源头性风险。

4、完善风险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召回、报告等程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消费者,应当做到:

1、增强辨别能力与证据意识,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标签、保质期、许可证等信息,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记录等证据。

2、依法主动维权,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善用“首负责任制”与“惩罚性赔偿”条款。

3、理性看待食品宣传,警惕“特效”“纯天然”等夸大用语,特别是对网络直播、社交平台等新兴销售渠道保持审慎。

4、参与社会监督,对身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反映,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