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子商务法》,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回顾该法五年来的立法进程,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上世纪90年代末起,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规模不断壮大,我国已成为世界领先的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为我国经济带来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凸显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2013年9月,《电子商务法》被提上立法日程。此后历经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及修改,才终于出台。究其原因,《电子商务法》和其他法律相比更复杂,不仅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又是日新月异的新生事物。鉴于此,制定该法就更为慎重。从一开始的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国务院12个部门组成起草组,到阿里、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巨头派员参加立法征求意见会议,《电子商务法》草案结合了代表企业声音的行业协会大纲、学术界大纲、代表监管层的原工商总局大纲,经历几十遍修改而成,是消费者、电商平台、监管层等各方博弈的结果,其涉及面之广、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
《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和基础性的法律。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以网络为载体,存在特殊性,但是并不改变其民商事交易的本质属性,所以现有的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很多规定对电子商务仍然适用。除此之外,我国也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特有问题出台了一部分法律法规。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内容主要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特有的矛盾来解决其特殊性的问题,同时加强在整体上能够处理好与现行法律之间的协调关系,重点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涉及的问题,弥补现有法律制度的不足。
电子商务的范围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经营者
(一)类别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比较典型的,淘宝平台、淘宝平台上的商家、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另外,微商也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但是与之相对应的微信平台,能否被认为是电子商务平台还尚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微信平台属于单纯的社交平台,而不是电子商务平台。
(二)登记
《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并且,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制度有利于便利监管,保障交易安全。但是对于豁免登记的具体标准、线上登记和线下登记的衔接,登记的经营场所有哪些要求等,还有待出台实施细则加以明确。
(三)责任承担
对于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承担何种责任,《电子商务法》作出如下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平台承担的民事责任类型曾发生多次变动,从三审稿中的“连带责任”到四审稿中“补充责任”,再到最后的“相应的责任”。然,此处规定“相应的责任”,却未指明具体的责任类型,抑或为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甚至为其他的责任类型,或许将责任类型的判定权交给司法机关,旨在避免一刀切可能引起的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的不平衡。不久前发生的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女乘客的案件,各界对滴滴的指责中就包括认为其未尽到审核、安全保障义务。滴滴在随后的道歉中也承认过错,并愿意承担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平台停业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处罚措施,不仅罚款金额较高,且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于平台或将是更大的打击。
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理
《电子商务法》对于平台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侵权通知后,应该如何处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常见问题的处理
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电子商务问题,比如“刷好评”“杀熟”等,《电子商务法》都做了针对性规定。这些对于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刷好评
大数据杀熟
退押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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