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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到典的里程碑,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春雷解读之综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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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我国法治建设迎来历史性一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获高票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民法典》作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市场经济的保障法,被誉为当今中国“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之所以被万众瞩目,不仅因为它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极具里程碑式的意义,还在于其涵盖我国公民及国家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其立足于中国实际、面对时代之问提出中国对策、中国方案。

一、关于民法典的事儿

(一)他山之石

★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是资产阶级国家的第一部民法典。1804年3月21日,拿破仑签署法令,将若干个单行法合并,形成《法国民法典》并颁布实施。该法典共2281条,分为序言、“人”法编,物法编和债法编,其间经多次修改,沿用至今。该法典强调的公民民事权利一律平等原则、财产所有权神圣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奠定了近代资本主义民商事法律的基础。

★德国民法典

1896年8月,德意志帝国经皇帝批准公布《德国民法典》,并于1900年正式施行,该法典分为五编,35章,共计2385条。其因法律概念精准、逻辑严密、体系清晰,一直广受西方法学家的赞美和推崇。

★日本民法典

日本订立民法典的道路十分曲折。旧民法典于1890年公布,原定于1893年施行,但因其对家长特权进行限制而遭到守旧派的猛烈抨击并夭折。1894年明治政府重新启动民法典的起草,在旧民法典基础上参照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起草,全部民法典于1898年4月27日公布于同年7月16日施行。该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债权编,亲属编和继承编。

★苏俄民法典

《苏俄民法典》诞生于1922年,俄国十月革命和保卫新政权的战争结束后,为保障政府恢复经济而被催生。该法典是世界上首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也是一部公法性质的民法典。

随着苏俄经济的发展,诞生了1964年的《苏俄民法典》。该法典堪称苏联时期社会主义民法典的巅峰之作,充分保护和巩固了社会主义所有制,也是世界上首次将知识产权规定纳入其中的民法典,对无形财产权和有形财产权并重的地位进行了确认。

现今的俄罗斯民法典从1994年到2006年将四部分陆续公布并生效,它宣告着“公法”性质的民法典转变成为“私法”性质的民法典,使得其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台湾省、澳门特区的民法典

★台湾省民法典

1927年6月,原南京国民政府设置法制局着手起草各项重要法典,并于1929-1930年完成了民法典各编的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共计1225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该法典在国统区使用20年,新中国成立后该法典仅在台湾省施行。

★澳门特区民法典

澳门回归前夕,为配合澳门政权移交和维持法制稳定,1997年1月澳门总督作出制定澳门民法典的决定,并于1999年8月初获通过。澳门特区民法典的结构大体维持原实施的葡萄牙法典模式,以德国民法典为模本,分成总则、债法、物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五卷,共计2161条。

(三)新中国民法典诞生记

从1954年首次起草到2020年表决通过,六十六载春秋见证了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诞生的艰巨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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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法典》的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位置,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

进入新时代,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进一步提升,不仅要吃得饱,穿得暖,还要活得有尊严、有体面,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的需求更加强烈。在此背景下,《民法典》的出台,全面强化了对人民群众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的保护,“民法典姓民”,这是我们的中国特色。

★《民法典》回应了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的要求。

法国民法典反映农业社会的要求,德国民法典反映工业社会的要求,我国的《民法典》主要反映21世纪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中国特色和创新,比如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把数据作为财产加以保护,这是前所未有的。当今社会诸多高科技对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威胁。《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大量规定,就是对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利益的保护。。

★《民法典》回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建设中所提出的新问题。

比如,适应三权分置的需要,专门规定土地经营权等,都是中国特色的规则。

★《民法典》回应了强化环境资源保护的现实需要。

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最普惠的人民的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民法典专门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侵权责任,专门增加对生态破坏的修复责任。特别是对恶意损害环境生态的,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这个规则是很罕见的。

★《民法典》适应风险社会的需要,强化对受害人的救济。

风险社会,法律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的课题是要如何对不幸的受害人提供救济。民法典专门完善了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就是要强化对高空抛物受害人的全面保护和救济,充分彰显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精神。保障人民权利,在“民”与“法”之间彰显为民情怀。

三、《民法典》的谋篇布局

(一)总体框架

《民法典》不是对过往单行法的简单堆砌,而是结合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要求,为社会发展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规范和基本准则。

《民法典》编纂采用“潘德克顿”立法模式,从整体框架到各编的条文编排,均是采取“总——分”的结构模式,层级相套,共同完成了这一鸿篇巨著。《民法典》共七编一附则,计1260条。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编。

(二)具体分编

★总则编

《民法典》总则编引领全文,将抽象民事领域的共同性规范,构建了民事权利体系,并为各分编的开展奠定基础。总则编以确认的物权、合同债权、人格权、婚姻家庭中的权利、继承权的确认和保护为内容,最后以侵权责任编对权利的救济作为结尾,最终形成余下六编。整个体系内容全面、层次清晰。

总则编完全继承了《民法总则》的法律结构,共计十章,分别为: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七章代理,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和第十章期间计算。

【主要变化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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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编

物权编在《物权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并新增“居住权”一章,共计20章,258条。

“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是该编的最大亮点,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养老问题的解决,使得“老有所居”--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根据新规,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归于消灭。

★合同编

合同编的内容除包括原《合同法》的大部分内容外,还包括单行法如《担保法》,各类司法解释,如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等相关司法解释,并将少部分重点条文收入合同编中。在合同编中,许多债法规定被融入其中,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在合同编中的准合同制度对其作出了相关规定。

合同编中规定了24种合同,包括预约合同,19种典型合同,2种准合同,居住权合同和地役权合同。新增: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和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同时将居间合同名称变更为中介合同。合同编的亮点之一为新增的保理合同一章。

★人格权编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世界法治史上首开的先河,使得我国民法典对世界范围内民事立法都产生了重大、深刻的影响。人格权编将民法中零散的关于人格权利保护的条款进行整理归编,使得人格尊严得到全面保护。

【主要变化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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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编

婚姻家庭编将《婚姻法》和《收养法》相融合,最终形成五章,共计79条。

【主要变化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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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变化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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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编

继承编在《继承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本编内容共4章、45条,具体为: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及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主要变化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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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编

作为侵权责任被放置于最后一编,是作为民事权利救济规范的集合体。侵权编在《侵权责任法》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在侵权编中也做出了规定。如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等频发的侵权行为。对老百姓身边的难点、痛点,全面作出回应,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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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法典》的宣传实施

(一)加快国家立法保障

习总书记强调,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民法典的成文只是奠定了整体框架,对于相关法条的细化和解释还没有跟上。所以当下民法典编纂工作虽已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事法治的进展就完全取得胜利。如何让法学前辈们耗尽心血搭建起的民法典框架更加饱满起来,也将是未来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民法典生效之后即废止的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对其采取何种态度?融入或是摒弃,都将是在《民法典》正式生效前的这半年间工作的重心。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针对民法典中不够明确或是空洞的条文,要及时解决争议,尤其是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加强普法教育宣传

群众要认识和了解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把利剑,也要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的一条警戒线。重视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充分了解民法典的精神,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典与全体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所以无论是维护权利或是行使权力时,都要牢记法律精神,保持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人的尊重,及时、合法、有效的维护和行使权利,积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民法典为其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社区多举办普法讲座。不仅仅是对时下热门的法律话题进行讨论,更多地是要让民众树立起系统的观念,充分了解立法的本意,才更有利于实现民法典对群众生活带来的改变。有关行业和单位也可以加强宣传,让相关人员更加了解与自己行业息息相关的条款;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元化、多方面推进民法典的实施。学校可以多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从小给孩子树立起系统全面的对于民法典的认识。

公职人员要加强民法典学习,起到带头学习、遵守民法典的表率作用。同时,民法典能否真正发挥预期作用,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政府守法和司法公正。各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办事、履行职能,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地执行。

(三)法律人士不断学习

法律人对于践行法律规则,捍卫法律信仰,任重而道远。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之前的单行法被作废;民法典中出现的许多新增法律规定或是与之前规定相冲突的条文,作为法律人士要改变思维惯性,保持继续学习的积极态度,对民法典条纹和民法典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化解自身与民法典条款相矛盾的观点,更要熟练掌握法律条款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变动的是法条,不变且延续的是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最重要的是去理解立法目的。

民法典的出台是对于法律人的一种挑战,也更是一种机遇。因为民法典的出世象征着中国法治事业再次迈上了一个台阶,而法治事业的发展会为法律人带来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