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欢迎您
!
中文版
English
手机版
Mobile
热线
TEL
:86 + 021-36391266
首页
Home
春雷风采
春雷概况
春雷动态
春雷影像
春雷年鉴
春雷党建
春雷公益
春雷文化
春雷致辞
春雷理念
春雷管理
春雷文苑
春雷领域
公司事务
房产建筑
知识产权
金融贸易
综合业务
春雷精英
主任律师
党支部书记
春雷之星
春雷业绩
春雷荣誉
春雷客户
经典案例
成功案例
媒体聚焦
春雷伙伴
春雷法眼
春雷论坛
春雷说法
春雷论剑
春雷时评
新型案例
春雷互动
联系方式
服务指南
招贤纳士
客户反馈
首页
Home
春雷风采
春雷概况
春雷动态
春雷影像
春雷年鉴
春雷党建
春雷公益
春雷文化
春雷致辞
春雷理念
春雷管理
春雷文苑
春雷领域
公司事务
房产建筑
知识产权
金融贸易
综合业务
春雷精英
主任律师
党支部书记
春雷之星
春雷业绩
春雷荣誉
春雷客户
经典案例
成功案例
媒体聚焦
春雷伙伴
春雷法眼
春雷论坛
春雷说法
春雷论剑
春雷时评
新型案例
春雷互动
联系方式
服务指南
招贤纳士
客户反馈
当前位置
Current location
:
首页
Home
»
春雷风采
»
春雷动态
春雷概况
春雷动态
春雷影像
春雷年鉴
春雷党建
春雷公益
春雷概况
春雷动态
春雷影像
春雷年鉴
春雷党建
春雷公益
2009年春雷所屡创佳绩,喜获多项殊荣
在市、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及各部门的关怀支持下,2009年春雷所屡创佳绩,喜获多项殊荣。人均业务量位居全区前三甲。2009年,春雷所在闸北区近60家律所中,人均业务量位居第三名。
春雷所荣获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先进集体
2010年2月11日,闸北区司法局召开工作暨表彰大会,春雷所在近100家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荣获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先进集体。获此殊荣,全所员工都一致表示:要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和信任,要不负厚望、乘胜前进、再创佳绩!
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出席闸北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并迅速贯彻会议精神
2010年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召开后,刘春雷所旋即做出快速反应,以明晰的思路、详尽的举措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虎年上班的首日早晨,不到8点半,律所员工已全部到岗,人人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虎虎生气迎接虎年新的挑战。9点,刘春雷主任主持召开全所党员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荣获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2010年2月4日,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被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授予法律援助先进单位。2009年,刘春雷所在为上海四川商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同时,时刻不忘“兼济天下”的社会责任,切实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
春雷所举行2009年度迎春团拜会
2010年2月5日,春雷所在锦荣国际大酒店举行2009年度迎春团拜会。刘春雷所全体成员及家属参加了会议。会上,刘春雷主任首先向大家通报了2009年度刘春雷所取得的成绩,对律所同仁2009年的工作及家属们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及慰问,他深情地说道:“刘春雷所从刘春雷团队发展到今天,这种模式上的改变,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出席川大上海校友会年会
2009年12月19日,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出席川大上海校友会“2008-2009”年会。叶萍执行主任荣幸出任该年会主持。会上,叶萍执行主任向在沪川大法律人发出倡议,发起成立川大上海校友会法律分会。
刘春雷所参加闸北区政府信访接待
2010年1月6日上午,刘春雷所指派李玉峰律师、蒋湘军助理参加闸北区政府信访接待,为来访者就动拆迁等法律问题提供专项咨询。整个上午,来访者络绎不绝,李律师始终耐心倾听来访者心声,用法律为他们释疑解惑,用真情为他们排解情绪。尽管
执行主任叶萍出席“女主任迎春交流恳谈会”
2010年1月8日下午,执行主任叶萍律师出席由上海市律协、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召开的“女主任迎春交流恳谈会”。上海市司法局刘忠定副局长、上海市律协刘正东会长、厉明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李海歌秘书长等领导莅临会议,40余位女主任及女性合伙人参会。会议由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黄绮主持,李慈玲会长作女律师联谊会2009年总结和2010年工作部署。
春雷所负责人出席上海市四川商会“国庆晚宴”
2009年9月29日,刘春雷主任、叶萍执行主任应邀出席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沪办、成都市人民政府驻沪办、上海市四川商会共同主办的首届“庆国庆、迎中秋”大型文艺汇演和国庆晚宴。汇演及晚宴在上海金茂大厦凯悦大酒店隆重举行,500余名上海市经济届、社会科学届的领导及友人、川籍在沪精英人士及出席。
春雷所案例被上海高院选为网络直播案例
“公司债务是否应由股东承担”、“何种情况下股东应为公司债务埋单”,此类问题一直被投资人及企业家高度关注。虽然《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已有日趋完善的规定和解释,但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实现债权却路途遥遥、道路崎岖。
首页
First
上一页
Prev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下一页
Next
末页
L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