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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微论坛】关注人民法院案例库手机端小程序上线&畅谈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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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春雷周周微论坛如期举行,由赵鑫律师担纲主持。微论坛上,春雷成员关注到“人民法院案例库手机端小程序正式上线”,畅谈对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的感悟,并聚焦诉讼实务、破解执行难、商事仲裁、知识产权等领域分享最新法律资讯。

社会热点思辨

人民法院案例库手机端小程序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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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推出人民法院案例库手机端小程序(下称:手机端案例库),让社会公众轻触手机即可享用这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最高法自2023年7月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以收录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性案例。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截至目前,入库案例数量达到4789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手机端案例库有着较突出优势:一是便捷性:社会公众无需通过电脑端访问,只需在手机上打开微信搜索“人民法院案例库”或者扫描小程序码,即可随时随地查询案例,把“案例库”装进口袋。二是高效性:手机端案例库界面设计更加简洁明了,操作更加便捷,大大提高了检索效率。三是普及性:手机的普及程度远远高于电脑,无论是公众学法、学者科研还是律师办案,都将更加便利。

手机端案例库上线将对司法实践和法治建设带来积极影响。最高法要求法官审理执行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办案,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手机端案例库的上线,让法官在外出办案、调查等过程中也能随时检索案例,为公正裁判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全国法院共有超过18万件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这一数字有望随着移动端的普及而进一步增加。对公众来说,可以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更好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有了纠纷,也可借助相关案例预期争讼结果,减少不必要的起诉、上诉、申诉,避免徒增讼累。手机端案例库的上线,是司法服务的升级,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步。它让司法更透明,让法律更“接地气”,使法治精神真正融入日常生活。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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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最高法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揭晓活动圆满落幕,一时间在法律界与社会各界激起千层浪,这也成为了本期春雷周周微论坛的焦点话题。入选的十大案件及十大提名案件,犹如一扇窗口,让我们得以窥见过去一年司法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解决新型法律争议、保护社会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深度探索与创新实践。

从社会层面来看,获评案件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像劳某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案,对这类重大、恶性犯罪的严惩,回应了公众对安全的期待,贯彻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让民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零容忍,增强了社会安全感。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案,明确了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严重后果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真实案例引导公众遵守交通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促进社会秩序的规范。

获评案件彰显了司法对技术创新与权益的保护:“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不仅维护了企业的技术权益,更向全社会传递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态度。随着科技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重要。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给企业敲响警钟: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创新成果,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技术秘密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春雷所的成员们来说,这一案件也提醒我们,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知识产权保护应作为重要的服务内容,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前防范侵权风险。

全国首例操纵“网络水军”民事公益诉讼案,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全国首例操纵“网络水军”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十大案件,充分体现了这一点。“网络水军”的存在严重扰乱网络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让幕后黑手受到应有的惩处,也为治理网络乱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在如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春雷所成员们认为,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有责任关注网络法治建设,积极为净化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比如为网络平台提供合规审查服务,协助制定网络运营规则,让网络空间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这些案件不仅是司法实践的成果,更是全民普法的生动教材。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件的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能够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增强法治观念。春雷所一直致力于法治宣传工作,这些案件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接下来春雷所将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发布案例分析文章等形式,将这些案件背后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传递给更多人,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资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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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实务领域

刘春雷主任分享了司法部发布10个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一文。该文总结了多个行政复议案例,展示了行政复议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重点解读了案例一并对行政复议在共享经济监管中的应用进行阐述,某公司不服城市管理局不予批准新增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的行政复议案例,展示了行政复议机构通过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通过行政复议,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在共享电动车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审慎实施监管,促进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行政复议机构的处理不仅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为依据,还保障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有效配置。

叶萍书记分享了”为法官减负、让正义提速,这两样法宝为何如此“给力”?”一文。最高法通过建设案例库和法答网,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公平正义。案例库收录了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为法官办案提供了有效指导。最高法通过明确入库标准、规范报送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等措施,确保案例库案例的质量。案例库已实现常见罪名、多发案由全覆盖,成为法官乃至整个法律共同体参考的“案例百科全书”。“法答网”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答疑专家需在限定时间内给出意见。答疑专家都是从审判业务专家、资深法官、业务骨干中择优选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提出答疑意见。法答网累计提问已达76万余条,答疑70万余条,向社会公开发布了16批精选答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杨栩律师分享了对2025年2月24日英国议会正式通过的《2025年仲裁法》(Arbitration Act 2025)进行了概览分享,重点讨论了新法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刑法领域

刘春雷主任分享了最高院对全国人大代表朱山提出的《关于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进行一一答复一文。对于“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判断,应当区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理认定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犯罪的法定刑、类似案件的刑罚适用等作出审查判断。

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形依法作出不同处理,经审理发现原判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量刑不当的,经审理后依法改判等。

胥艺美律师分享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以“复旦投毒案”为例一文。基于促进社会总体福利的后果主义(consequentialist)规范立场,并借助“复旦投毒案”的经验素材,本文试图在理论上为界定“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提供一个更具结构性的分析思路,以求促进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刑事诉讼领域更有意识、更妥善地把握真相与后果之间的重要权衡。

李佳楠律师助理分享了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这类犯罪持续多发,呈现跨境化、链条化、暴力化的特点,甚至衍生出偷越国境、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典型案例的公布,展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诈骗的决心。例如,黄某等3人诈骗案,被告人在境外组建诈骗集团,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假扮“高富帅”,引诱受害人投资虚假平台,最终骗取超1亿元。法院认定其为首要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惩戒,也向社会传递出“电诈犯罪,绝不姑息”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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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领域

潘蕾律师书面分享了《仅凭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能否认定民间借贷关系?》其中提到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已经归还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收条”等,应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借款人对借贷的真实性有异议的,不能仅凭借据、收据、欠条等,认定借贷关系的发生以及借贷关系的内容,应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结合借款债务形成的具体经过、交付凭证、交易习惯、资金流向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等等。

王丕竹律师助理分享了《“违约金”是否符合一般债务利息的特征,能否作为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基数?》一文。判决主文中的“违约金”虽名为违约金,实为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的功能相同,符合一般债务利息的特征。而且,由于判项中违约金已经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如果再将其作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基数,重复计算利息,将造成双方利益严重失衡。“违约金”符合一般债务利息的特征,不作为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基数。

宋江文律师助理分享了“实际出资人排除债权人对名义股东代持股权的强制执行辨析”实务文章。在金钱债权的执行实践中,实际出资人是否有权排除名义股东债权人对股权的强制执行,需要根据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制度规范进行判断。具体而言,实际出资人是否有权排除名义股东债权人对股权的强制执行,取决于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以及实际出资人是否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

婚姻家事领域

赵鑫律师分享了《从百万彩礼到AI侵权——2024热点案件推动法治进程》一文。其中第二个案例中谈到如果意外丧偶的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去世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是有别于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中规定的单身妇女的,丈夫去世不属于终止合同履行的充分理由,所以可以继续移植胚胎生育。

杨沁源行政助理分享了“打击婚骗行为、促推婚介乱象治理……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一文。本批典型案例着力明晰以下内容:第一,加大力度打击婚骗行为,坚决否定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二,严格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规制婚介机构借虚假宣传收取高额服务费用。第三,立足复杂多样的婚姻家庭生活实际,准确适用彩礼返还规则。

丁诗婷行政助理分享了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理解与认定一文。“接受遗赠”的行为性质与效力: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这一行为,并不影响遗赠本身的成立与生效,但可以据此表明受遗赠人对受遗赠的态度,该行为本身亦应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故该单方法律行为,原则上属于需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需要受领的单方法律行为。债权说认为,遗赠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受遗赠人仅享有请求权。若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则接受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接受遗赠的行为发生效力,受遗赠人自然享有向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的债法请求权,且溯及于遗赠人死亡时。

知识产权领域

丁佳颖律师助理分享了《地方法规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比较研究》,主要介绍了地方规范普遍遵循"系统状态区分"原则,当自动驾驶功能未激活时沿用传统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功能激活时则转向产品责任(车的责任)。值得关注的是,深圳等地规定损害发生后由车辆所有人先行赔偿再向生产者追偿的"责任顺位制"引发争议,被学者质疑加重了无过错用户负担,违背产品责任法理。研究建议国家立法应构建产品责任优先的体系,生产者直接担责,同时设置社会风险基金强化救济。未来需厘清人机责任的边界,对设计缺陷、算法黑箱等新问题设置专门规则,实现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劳动法领域

李慕言律师助理分享了“高级管理人员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一文。高级管理人员兼具劳动者与管理者的属性,因而属于具有特殊身份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该规定采用了单一的调整模式,并未对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劳动者进行区分管理,因此,就立法角度而言,高级管理人员亦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然而,对于该问题,司法实践观点尚不统一,结合各地规定及司法案例,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否支付二倍工资,需综合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范围、过错责任等因素进行判断。

范婷婷行政助理分享了“人民法院关于劳动纠纷案件确认劳动关系热点问答”一文。通过了解热点问答,劳动者能清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如何收集证据、通过何种途径维权,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点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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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论谈总结提升环节,刘春雷主任就青年律师的困境及突破策略指点迷津。刘主任指出当前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青年律师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案源压力、专业能力提升的需求以及职业发展规划的迷茫等。面对困境我们要保持乐观的心理,建议青年律师提高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效的深耕某一专业领域将其做精做专。将“责任、诚信、品质”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诚对待客户,比客户更专业,比同行更敬业,才能在时代的浪潮中脱颖而出。刘春雷主任强调“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古人云:行万里路,胜读万里书。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多办案多积累。同时青年律师需关注行业动态,学习新兴法律知识,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