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春雷周周微论坛如期举行,由王越律师助理担纲主持。近期,最高法发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春雷成员针对此认真学习研析,分享了宪法、刑事、诉讼实务、公司法、破解执行难、知识产权等领域最新法律资讯。

近日,最高法发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共遴选出7件典型案例,为行政审判实践、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群众维权提供了清晰指引。该批案例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聚焦立法目的,通过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彰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立法初衷。如:典型案例1:丙公司诉原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通过对违法行政行为判决撤销、变更等方式,体现了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严格审查,促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充分考虑相对人的信赖利益,遵循比例原则,依法行使职权。
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涵盖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如:典型案例7:甲公司诉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返还征收补偿款案,依法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作出裁判,切实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典型案例3:广东某科技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佛山某咨询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准确把握商标近似性判断规则及及在先商标对在后商标核准注册的影响,有效保护在先注册商标合法权利。典型案例2: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云南省剑川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直击高发领域,针对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矛盾多发领域,促推行政机关完善“红头文件”,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法治效果。如:典型案例5:袁某某诉江西省于都县政府物价行政征收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促推行政机关修改“红头文件”。典型案例6:秦某某诉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依法判决撤销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推动源头治理,提供“一揽子解决争议”的裁判思路。如:典型案例4:达某诉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房产管理所房屋登记、达某诉斯某等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并审理案,法院通过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一揽子解决了案涉矛盾纠纷,避免了当事人陷入循环诉讼,践行了“实质化解争议”的理念,为该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价值指引。

宪法领域
刘春雷主任分享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宪法表达及其实现路径》一文。该文强调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在《宪法》序言中明确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在宪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如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宪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社会共识,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刑事领域
叶萍书记分享了最高检《来自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专项报告的10条重要信息》一文。2021年1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意见等97.1万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高质量刑罚执行。检察机关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督促收监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1.7万人。2021年以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9.6万人。2022年以来,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或决定、法院裁定“减假暂”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7.5万件。发布18批87件刑罚执行监督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指导工作。
王丕竹律师助理分享了《吴某某被控诈骗案辩护词》一文。文章针对案件的定性不提异议,仅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首先,关于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的情节,包括自首、立功或重大立功、被害人谅解等;以及其他从轻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等。其次关于量刑意见的,根据吴某某所独有的从宽情节,其基准刑可以计算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刑可以确定为三年有期徒刑。考虑犯罪数额对量刑可能产生的影响,结合吴某某的同案犯李某某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情况,本案将这一刑期作为考虑犯罪数额之后的基准刑。

诉讼实务领域
刘雾萍律师分享了《“笔迹形成时间”能鉴定出来吗?附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一文。“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不但可以鉴定出手写笔迹的产生时间,还能鉴定出打印文书的产生时间,书写时间鉴定依据的是构成文字的有色颜料。虽然在实务之中,有许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其官方网站页面的内容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对笔迹时间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但是由于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的审查和检验技术并没有完全突破,使得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的结果并不具有必然的确定性,即使能够鉴定,法院也可能会不认可这份笔迹形成时间的报告。
赵鑫律师分享了《苏州法院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一文,重点解读了最后一个案例,绑定他人身份信息网店账号的权属纠纷。对于实名认证人与实际使用人分离情况下的使用权归属认定,法院裁判认为,有约定应遵循约定,无约定应综合考量账号的注册过程、账号实际使用及运营情况、实名认证人与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对账号价值的贡献程度等因素,并兼顾实名认证人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对账号使用权归属作出认定。
宋江文律师助理分享了《竞业限制条款效力与责任的双阶构造》一文。《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竞业限制条款的设立效力与责任承担进行了系统规范,确立了“效力—责任”的双阶构造,通过限定适用主体、类型化行为模式及排除抗辩明确了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法律效力,确立竞业限制义务与劳动者接触商业秘密的相适应性原则,构建了返还经济补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双重责任体系。
范婷婷行政助理分享了《合伙合同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一文。该文针对合伙的定义、合伙合同的效力、合伙人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合伙合同的解除、合伙清算均系合伙合同纠纷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
丁诗婷行政助理分享了《“紧急救助免责”规则适用解读》一文。基于潘某诉戈某、孙某健康权纠纷案中,拉架劝架属紧急救助、见义勇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倡导。紧急救助致受助人损害,即便有过失,救助人也不承担侵权责任。认定紧急救助需界定行为性质、辨别事态紧迫度,考量救助人是否自愿、有无利他意思、措施是否合理。
工程建设领域
杨栩律师分享了“甲指分包”实务中的核心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重点解析了其合同效力认定、付款责任主体界定以及质量缺陷责任分配三大关键问题。
李慕言律师分享了《如何界定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一文。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相关施工主体负责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对外责任和盈亏风险,此种约定则属于转包。在该些情况下,虽然相关施工主体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名为内部承包合同,但实际可能构成了挂靠或转包,相关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公司法&破解执行难
谢宗宏律师助理分享了《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人的救济路径》一文。该文批判了主债权诉讼时效经过后抵押权人仅丧失胜诉权,抵押权仍存续的“存续说”,主张并详细论证了“消灭说”,即抵押权因期间届满而消灭。其理由包括:将抵押权行使期间定性为“抵押权存续期间”更符合法理;有利于平衡保护抵押人、债务人及后顺位权利人的利益;避免抵押登记权利外观与实际状态不符,促进物尽其用。
王越律师助理分享了《梳理企业国有资产转让问题》一文。文章首先明确交易主体按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分类界定,资产范围涵盖股权、实物及无形资产等;重点阐述公开转让需经内部决议、审计评估、进场交易及信息披露等合规流程,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适用场景与定价规则;并结合实务指出,程序瑕疵补正的前提、国资审批的核心地位及无偿划转的应用边界,为实务操作提供指引。
周怡婷律师助理分享了《法院能否对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履行完毕进行实质性审查?》一文,案例中申请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以双方共同名义重新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并将原生效判决确认的债务全部作为新工程项目的工程成本、配套费等。此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但被执行人并未就协议内容进行实质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以已签订协议为由提出执异,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异议。本案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可以对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的条文理解有争议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等对于民事合同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认定。
杨沁源行政助理分享了《注意!10月26日起,办理支付宝调查载明律师有重大变化!》一文。本文主要介绍了2025年支付宝司法协查业务的新规定、办理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包括公司更名、律师及法官现场办理要求、协查内容与方式等关键信息。
知识产权领域
李佳楠律师助理分享了《AI换脸模板未直接使用面部,是否仍构成侵犯肖像权》一文。在广东高院审理的张某诉某科技公司案中,法院认为,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超越了面部特征,只要公众能够通过身体形象、动作、服装等外部特征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就属于肖像权的客体。即使AI换脸视频中没有使用原告的脸,但使用了她具有识别性的服装、妆容和姿态,也同样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人格权保护不仅是保护“脸”,更是保护“人”。

刘春雷主任分享二十余年执行经验,为青年律师成长指点迷津。
一、做“学习型”律所的践行者。在这个知识快速迭代的时代,停止学习,便是职业生命的开始萎缩。“学习型律所”也并非一句口号。《春雷周周微论坛》是思维碰撞、对文章的深度剖析、对经典案例的复盘研讨,都是成长阶梯。专业知识储备量越大,在面对法庭、客户与对手时,底气才能更硬。
二、庭前“功课”,决定庭上“话语权”。法庭之上,从无侥幸。一份详实的庭审提纲,一套烂熟于心的法律法规,是你从容应对变数的基石。而“代理词”“法律意见书”等文书,则是逻辑与思想的终极呈现。功课做在事前,意见立于全面。将法条化为精准的“法言法语”,便掌握了法律人的第一武器。
三、在纷繁事务中,学会“弹钢琴”。律师的工作,常是多线程作战。客户咨询、证据梳理、开庭准备、文书写作……若不分轻重缓急,极易手忙脚乱,事倍功半。每日小结,是为了明日的复盘;每周计划,是为了未来的方向。学会“弹钢琴”,才能让工作有条不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