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 ,春雷周周微论坛如期举行,由李佳楠律师助理担纲主持。春雷成员认真研析了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分享了诉讼实务、公司法、破解执行难、刑法等领域最新法律资讯。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首批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聚焦拆迁补偿、养老保险、车辆管理等民生领域,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多部门协同等方式破解“程序空转”难题。这一举措不仅是司法实践的重要突破,更对法治政府建设、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具有深远意义。
1、破解行政争议化解痛点,重塑司法与行政协同逻辑
次发布的案例通过明确法律适用标准、聚焦当事人实质需求,实现“案结事了”。在邬某拆迁案、魏某养老保险案中,明确起诉期限需以“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知晓实施主体”为双重前提,纠正了原审法院仅以“知晓行为内容”推定起诉期限起算的偏差,为同类案件提供统一裁判标准;所有案例均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目标,真正实现“裁判结果与权益落地同步”;构建“法检协同+府院联动”机制,凝聚争议化解合力是另一重要核心价值。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典型案例通过司法监督与协同整改,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优化管理机制,减少争议产生的源头。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是另一重要潜在影响。案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不仅是“冰冷的裁判”,更是“温暖的保障”。
3、从“个案化解”到“制度完善”的跨越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其核心价值在于打破“司法与行政割裂、程序与实质脱节”的传统模式,通过明确法律适用、凝聚协同合力、聚焦民生需求,实现 “行政争议化解从‘结案’到‘解决’的转变”。其潜在影响则远超个案层面,既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完善制度,又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更构建了“司法监督-行政协同-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格局,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了“争议化解”的实践样本。

诉讼实务领域
刘春雷主任书面分享了河南高院审监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的文章。文中探讨了如何查明施工基础性事实、审查合同关系、认定责任主体、审查合同效力、工程价款、已付工程款、工程质量、停工损失及工期违约、司法鉴定等方面的思路与方法;尤其是依施工工序查明施工关键事实,包括开工日期、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工程是否完工、竣工日期、质量验收等关键事实,以降低因事实不清或错误导致的再审发改比率。
刘雾萍律师分享了《“转化型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思路》一文。转化型民间借贷呈现两类典型样态:一类表现为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存在错时性,另一类则表现为缺乏款项交付要件事实,以其他给付义务作为替代要件事实。对于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存在错时性的情形,考虑参照简易交付进行解释。对于缺乏款项交付要件事实,以其他给付义务作为替代要件事实的情形,建议区分民事自然人借款和商事意图的自然人借款。
胥艺美律师分享了《备位诉请如何提出?法官这样建议》一文。备位诉请要解决的是原告为了预防诉讼因无理由而遭受败诉后果或者因执行不能而产生不利后果。因此在主位之诉和备位之诉的诉讼请求均明确具体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事实上,有效拓展与运用备位诉请制度,也是达成防治程序空转的路径之一。
王丕竹律师助理分享了《诉请“付钱”≠原告住所地管辖!接受货币一方如何理解?》一文。对于“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判定,可先将案涉合同进行类型化区分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若案涉合同关系为借款合同的,合同关系中涉及的出借方负担交付借款款项义务,借款方需履行按期返还欠款之义务。若案涉合同关系为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此处所指的“其他合同”,应为合同关系所涉内容仍为“给付货币”,反之,则不能适用前述《解释》条款,即无讨论必要。
公司法领域
叶萍书记分享了最高法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的资讯。七个典型案例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重点分享了两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利息和费用收取、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协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确保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明确了金融机构权利行使的边界。
李慕言律师分享了《公司执行董事未履行保管会计账簿的法定义务使股东无法行使知情权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一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履行这一具体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如果其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能制作或妥善保存相关文件材料,则构成了对法定义务的违反,股东可以依法直接追究对此负有相应责任的公司执行董事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持股比例、董事的过错程度以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破解执行难领域
杨栩律师分享了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案例,梳理了借贷、离婚、补签借条等关键节点与核心争议。重点讨论案例“共签共认”缺失、亲属借贷证据不足等特征,还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当事人风险防范、资金追踪四方面给出实务指导,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参考。
宋江文律师助理分享了“破产重整留债清偿期间新债清偿的效力认定与司法审查规则”的实务文章。应确立程序阶段区分原则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这两个基本裁判原则,允许债务人在留债期间为维持经营清偿必要新债。核心审查债务之新和偿债资源之新的两新标准,辅以诚信原则与权利滥用的最终校验,构建“程序阶段—‘两新’标准—诚信原则”三层递进审查框架,精准识别债务与偿债资源的“新生”属性,以此在维护留债债权人利益与保障企业重生经营之间取得平衡,实现破产重整制度挽救企业、优化资源配置。
周怡婷律师助理分享了《执行程序中债权人代位析产之诉的适用》一文,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属于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的衍生诉讼,债权人的债权需经生效裁判文书确认并进入执行程序查控,此外一般本案需作出终本裁定或者经执行系统查控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以明确被执行人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怠于对共有财产进行析产。再与执行法官沟通确认被执行人共有财产的范围,必要时请求法院协助查询,诉讼主体中直接将财产共有人列为共同被告即可。
刑法领域
王越律师助理分享了《企业风险防控指南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文,文章详细介绍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典型案例,并告知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报案所需的材料,包含证明单位性质的相关材料、证明被控告人身份及岗位职权的相关材料、行贿人情况、造成影响以及行贿具体情况。
李佳楠律师助理分享了“法信”平台发布的“林某某合同诈骗再审改判无罪案”,该案裁判要点明确,合同履行中虽有虚构事实,但若未造成对方实际损失且合同已有效履行,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务中厘清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时,应重点审查有无实质损害结果与合同根本目的是否实现。

综合领域
赵鑫律师分享了《外卖平台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一文。该标准针对幽灵外卖,平台对商家的乱收费,大数据杀熟等情况进行了规制。比如针对平台乱收费情况,明确了收费项目只包括三类,即技术,配送,推广服务费;且具体的费率比例也要公开,上述措施有利于保护商家等的权益。
谢宗宏律师助理分享了《理解费孝通:法律和社会科学的视角笔谈——从自觉走向自信》一文。该文指出,尽管当代中国已非"乡土中国",但费孝通的经典研究仍具有超越时空的启示价值。该文强调费孝通的两大核心启发:一是对概念语词保持警惕,主张具体化、语境化的研究;二是法律人必须深入了解法律争议背后的具体生活领域。进而认为费孝通晚年倡导的"文化自觉"本质上就是"文化自信",并呼吁法学研究应扎根中国实践,实现从"自觉"到"自信"的跨越。
范婷婷行政助理分享了上海一中院发布的婚姻家庭纠纷中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案例涵盖家暴保护、家暴致离婚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否定抢夺藏匿行为)、施暴方抚养权剥夺、出轨方少分财产五类情形,坚持“保护妇女儿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杨沁源行政助理分享了《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视角下平台用工算法的法律规制》一文。新就业形态下的用工模式具有灵活性、从属性降低和去“劳动关系化”现象明显的特征。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侧重实质权利义务内容的审查。
丁诗婷行政助理分享了一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典型纠纷。该案件矛盾核心在于公平性争议——高女士有实际使用需求,而先行业主的付出也需得到认可。最终通过“情理交融”的调解,提出“分摊费用+额外补偿”方案,双方达成和解:高女士补交分摊费并自愿提供补偿,其他业主同意其一家同等使用电梯。老旧小区加梯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社区治理的考验。法律划定权益边界,而邻里间的相互体谅,才是化解矛盾的关键,也为类似“补票”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思路。